果真是“瘋投”、“亂投”么?他們為什么而投?他們擁有穿透未來的眼光,還是他們看到了某些別人看不到的什么東西?
當風險投資商帶著大筆熱錢涌向商業模式仍然不明朗的web2.0企業時,媒體曾戲稱VC(風險投資)為“瘋投”。果真是“瘋投”、“亂投”么?他們為什么而投?他們擁有穿透未來的眼光,還是他們看到了某些別人看不到的什么東西?
1995年,互聯網還處于萌芽,軟銀(softbank)創始人孫正義在背負30億美金的債務壓力下,仍然傾力籌措資金向互聯網下賭注。第一次出手,他相中了雅虎,投資200萬美金,緊接著96年3月份孫正義又花了1.05億美金將自己占有的股份提升至28%。當時大家都以為他瘋了,然而兩個月后雅虎上市,為軟銀帶來了高達84億美金的匯報。顯然孫正義的確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一些東西,他就象阿波羅,對未來有著極高的預見能力。
除此之外,軟銀對互聯網進行了廣泛的投資,涉及行業30多個,盡管其中不乏投資失敗,但是孫正義仍然獲得了巨大的收益,并且直接促進了互聯網的創新和發展。A8音樂集團副總裁王育林便認為:“對(互聯網)創新推動最大的是風投機制”。正是那些偉大的風險投資家們的遠見卓識保護了創新的萌芽,使其有機會成長為參天大樹。如果沒有風險投資的高度介入,不僅難以想象2006年Web2.0火燎中國互聯網之勢,也難以想象互聯網迄今最大的神話Google的誕生。
1996年1月,Google的創始人拉里·佩奇和塞爾吉·布林,兩人開始合作共同開發搜索引擎,命名為BackRub。這就是Google的前身。當時,互聯網開始發燒,但是那時候各大搜索引擎公司對技術非常漠視,都爭先恐后地建設內容,向“門戶網站”大舉進軍。于是兩人興致勃勃地想把技術已趨成熟的BackRub賣出去的想法落空了。兩人別無選擇:只有自己上陣創業。兩個窮學生哪里有什么錢?對于他們首要的任務當然是融資。他們首先去尋找天使投資者,第一個就是斯坦福校友、Sun公司創始人之一、思科的現任副總裁貝托爾斯海姆(AndyBechtolsheim)。
幸運的是,貝托爾斯海姆看了演示,便覺得這項技術有戲。盡管他沒有多少時間,盡管他就要急著趕到別處,但是他仍然毫不猶豫地決定投資這個甚至還沒有完成公司注冊的企業。他說細節就不必討論,我干脆給你開支票吧。于是,10萬美元就成了Google的第一筆啟動資金。要不是貝托爾斯海姆的10萬美金,Google能否擁有今天超過500億美金的市值還真是說不準,說不定拉里·佩奇和塞爾吉·布林會因為沒有足夠的錢,而繼續去攻讀他們的博士學位呢。
VC的精神是創新的精神。1929年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第一次提出了“企業家精神”理論。他認為,企業家是對生產要素的原有組合進行創造性破壞的人,即進行創新的人。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的推動者。其實這種企業家的精神也正是VC的精神,VC認可這些創新,其實就是參與這些創新。VC和創業者懷抱著共同的信仰,對于他們,幾乎都有相同的東西在背后支撐他們,那是改變命運的渴望和對不可知未來的夢想。比如酷訊在搜索上的創新,做生活信息的垂直搜索,所以盡管遠未實現贏利,但是短短的時間內已經完成兩輪融資,高達1200萬美金,再比如土豆網,連投資人自己都說,現在仍然不能看到未來的贏利模式,但是他們仍然愿意砸上去巨額的資金,總計900萬美金.毫無疑問,他們允許失敗,因為瑕不掩瑜的是創新,正如愛因斯坦所說:“避免錯誤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避免任何新的想法”。但是在前進的步伐中,又怎么能夠不產生任何新的想法呢?也正是在創新中才孕育著巨大的市場機會,甚至開辟巨大的藍海。
反觀中國互聯網,尤其是在最近一兩年發展起來的新互聯網企業,基本上都是在VC的支持下發展起來的。如果說尼葛洛龐蒂的《數字化生存》就象一部未來預言,激起人們靠近互聯網未來并創造互聯網未來的渴望,那么VC們則是通過資金的杠桿,撬起互聯網未來的巨大前景,說他們是互聯網創新與革命的幕后推手毫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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