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投資高新技術企業需引導
記者:過去的一年,創業風險投資在我國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是在連續幾年關注IT、通信等高科技領域之后,2006年創業風險投資逐漸把投資重點轉向了傳統行業。您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房漢廷:創業風險投資的確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成長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創業風險投資是否投資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并不取決于企業技術的“高”或“新”,而取決于創業企業所使用的技術創新或商業創新模式能否形成或帶來更大的特別是潛在的“收益流量”。
從美國資本市場來看,在最終登陸納斯達克股市的企業中,超過50%的企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無關,創業風險投資關注更多的是潛在的“高成長”,而不是顯在的“高科技”。
記者:在我國,如何使創業風險投資更好地為高新技術企業服務?
房漢廷:要引導更多的創業風險資本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活動,需要相關部門制定一些特殊的政策,以鼓勵風險投資企業吸納更多的資本。
記者:國外有相關的鼓勵措施嗎?
房漢廷:有。如美國的小企業創新計劃(SBIR)、小企業技術轉移計劃(SBIC)以及7a貸款擔保計劃。另外,其他國家也實施了一系列鼓勵、激勵創業風險投資的特殊政策,通過這些政策對創業風險投資行為加以引導。
VC不是靈丹妙藥
記者:關于創業風險投資對高新技術產業作用的認識是怎樣的?
房漢廷:曾經有一段時間,對創業風險投資功能的認識過度泛化,把它當作一種可以解決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融資的靈丹妙藥。在這種認識下,創業風險投資被神秘的光環所籠罩,功能也逐漸被夸大。
比較典型的是1998年政協1號提案之后,創業風險投資逐漸被當作一種金融制度來看待,包括1999年七部委聯合出臺的《關于建立風險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等基本上都是這個思路的產物。
記者:創業風險投資一度成了明星,潛臺詞是“創業風險投資具有賺錢效應”。這種認識的后果是什么?
房漢廷:基于這樣一種認識,一些研究人員和政策制定者開始試圖把創業風險投資作為一種特殊行業對待。甚至一些本來應該由公共財政解決的企業創業和創新活動的問題也交由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去解決,把一些應該采取金融手段去解決的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融資問題也一并交由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去解決。從創業企業的初始融資到最終的IPO,幾乎全部由創業風險投資承擔。
由于創業風險投資的功能和功效被無限夸大,很多地方紛紛設立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基于創業風險資本投資于高新技術項目的目的,國家科技行政管理系統設立了大量隸屬于或直屬于各地科技廳局的“科技風險(創業)投資機構”;國家發改委系統設立了大量隸屬于或直屬于發改委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導致出現大量官辦、官營的國有投資公司。
2007年VC前景
記者:您如何評價過去一年我國在創業風險投資方面的政策和理念?
房漢廷:中國的創業風險投資在2006年有了實質性發展,2007年會更加務實。
記者:現在政府扮演的角色開始有變化了嗎?
房漢廷:是的。政府資金開始逐步退出直接投資領域,采取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的方式支持和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如蘇州工業園區、上海張江、北京中關村等地先后設立的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可以看作是轉型的標志。另一方面,政府第一次把對創業風險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納入國家政策體系,為其創造了更好的發展條件和環境。
記者:創業風險投資目前存在的最大問題是什么?
房漢廷:最大的問題是VC身份的錯認和稅收激勵的缺位,但目前正在著手解決。過去,我國對創業風險投資的稅收激勵政策一直處于空缺狀態;現在,關于創業風險投資公司的稅收激勵政策正在逐步建立。比如2006年開始施行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為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提供了法律依據。另外,2007年7月1日即將生效的《合伙企業法修訂草案》將使那些真正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的創業風險投資獲得更大的優惠,便于國家稅務機構核定稅收減免,真正做到激勵的直接、有效。
記者:在我國,VC的退出一直是創業風險投資人士較為關注的焦點,2007年VC的退出渠道是否會更加暢通?
房漢廷:目前正在試行的中關村非上市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將成為創業風險投資項目重要的退出渠道,而與此相應的創業板市場建設將是決定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市場能否持續活躍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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