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地圖牌照“出生”難 應用商醞釀倒戈
為了吸引用戶,很多互聯網企業都在網站上增加包括餐飲、娛樂、交通等信息在內的電子地圖查詢功能。不過,昨日《每日經濟新聞》獲悉,由于一些電子地圖服務供應商并未及時申請、獲得電子地圖運營牌照(即審圖號),上述部分互聯網企業由此將被迫遭遇更換服務商、重建地圖運營系統的麻煩,并面臨數額不小的經濟損失。電子地圖應用商的“倒戈潮”正在互聯網界暗潮涌動。 這場“倒戈潮”的導火索源于我國國土資源部去年6月通過、并于8月開始實施的《地圖審核管理規定》,該規定適用于紙質地圖,也適用于電子地圖。據該規定,下列兩種行為屬于違規行為,除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外,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一,未按規定送審地圖或擅自使用未經審核批準的地圖的;其二,經審核批準的地圖,未按審查意見修改的。 mapbar圖為先市場總監潘琳娜表示,國內有6家較大規模的電子地圖服務供應商,如mapbar、mapabc、圖行天下、51地圖等,但迄今已申請并獲得審圖號的只有絕少數。據悉,相對紙質地圖而言,電子地圖數據龐雜,審核量大,過程通常持續半年。這導致電子地圖審圖號的“出生”不易。 “拿到審圖號就獲得了根據數據生成并發布互聯網地圖的許可,才能向合作伙伴提供電子地圖服務。”潘琳娜解釋說,“否則就違規了,且使用違規地圖的應用商也面臨風險!眒apbar是目前少數拿到審圖號的電子地圖服務供應商之一。資料顯示,mapabc、圖行天下尚未拿到審圖號;51地圖則由靈圖軟件提供地圖數據,后者于去年獲得了審圖號。 “我們最多只能等半年,如果半年內供應商不能拿到審圖號,那么我們將不得不考慮換一家地圖服務供應商。”本土搜索引擎八八網相關負責人廖先生昨日表示,應用商不可能冒險去觸犯國家出臺、執行的相關規范。半年前,八八網剛跟一家大型地圖服務供應商mapabc簽下為期一年的地圖數據服務協議。廖先生擔憂,假如臨時更換服務商,勢必牽涉到重新談判、數據庫重建、企業數據重新匹配等問題,“這既增加了我們的時間成本,還會產生直接的經濟損失,少說有幾萬元吧”。 事實上,持有廖先生這種心態的互聯網企業不在少數,多數仍在猶疑觀望,一旦有動靜便可能馬上“倒戈”。mapbar潘琳娜也認為,尤其是中小型應用商,它們通常無力承擔較高的違規成本,更容易“倒”向安全穩定的服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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