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企業稅收優惠月內出臺 新政可能促生 “假創投”
創投企業如投資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將可以享受減免應納稅所得額70%的稅收優惠。江蘇省創投協會專家李中和日前向記者透露,針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辦法目前已經制定完畢,預計本月就會出臺。一片叫好聲中,有專家指出,新辦法可能促生一批“假創投”。
稅負過重有望改觀
創投協會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創業投資機構認為稅負過重。據統計,目前中國的風險投資機構有300余家,管理資金約500億元人民幣,投資項目2000多項,在風險投資累計投資額中,80%以上集中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目前沒有出臺對創業投資者和創投公司的稅收支持政策,風險投資公司的所得稅率為33%,遠高于高新技術企業15%的稅率。
“創投企業如投資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將可以享受減免應納稅所得額70%的稅收優惠。”這意味著,如果創投企業投資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得到的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其中的700萬元可不用交稅。這個辦法適用于創投企業得到的投資分紅和股權轉讓所得。另據透露,此項優惠政策的受益群體將是已經在發改委備案的創投企業。
優惠側重稅基
據分析,在即將出臺的稅收政策中,側重的是對稅基的優惠。李中和解釋,稅負與稅率、稅基呈正比關系,稅率一定時,稅基大則稅負重。對創投企業的稅收優惠,側重稅基更能體現公平性。因為稅基式優惠強調事前優惠,即使創投企業還沒開展風險投資活動,就已經成為了稅收優惠的對象。而重視稅率則強調的是事后優惠,如果沒有產生收益就不能享受此項優惠。風險投資本身風險性很大,它所投資的公司極有可能在開始的若干年內都沒有可觀回報產生。另一方面,動稅率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調低創投行業的稅率,可能會引起其他行業的攀比。
對此,一家創投企業老總表示,現階段支持風險投資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主要集中在創投所投資的企業,缺乏對風險投資人的稅收優惠,也沒有出臺專門針對創投基金管理公司的稅收支持政策和法規。
創投企業長期面對著雙重征稅。假如創投企業投給某家中小型高科技企業1000萬元資金,又假設這1000萬元帶給這家企業1000萬元的經營所得,這家企業要用其中的15%向國家繳稅。因此作為企業股東的紅利就只剩下了850萬元,而創投企業在得到這部分回報以后還要繳納33%的所得稅。至此創投企業從投資這家公司實際得到的回報已經不足60%。這還不算創投基金的投資人在實際分得利潤之后所要繳納的公司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這顯然加大了創投企業的經營成本和風險。如實行新規,則創投企業獲得1000萬元的利潤,其中700萬元不用交稅。因此,如果這項稅基優惠的措施出臺,將極大地鼓勵他們投資的積極性。
專家預測,一旦資金充裕,且創投企業要承擔的成本減少,創投資金就極可能增加對更早期的創業企業的投資。早期的、急需資金的企業,因為還看不出投資回報率,在現有情況下不可能獲得投資。
“假創投”可能出世
不過,一些專家也表示了對新規出臺的顧慮。南京財經大學孫揚博士表示,我們國家要鼓勵的是創投行為而不是創投企業。即將出臺的創投稅收優惠辦法有兩個弊端,一是可能使一部分企業鉆空子,例如掛的是創投企業的牌子,行其他投資之實,因為創投企業的注冊是非常容易的。就像很多公司雖然注冊在高新企業區,但并非高新企業。因此,今后可能會有不少假“創投”問世。另外,使得“大量實業企業的創投行為”享受不到國家稅收的優惠,而實際上實業企業的“產業投資”可能更有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