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企業稅收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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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4-24 18:35:01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何苗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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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這是2005年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發布《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出臺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
稅收政策對發展創業型經濟有哪些影響?新稅收政策又體現了怎樣的原則?在日前召開的“新形勢下的創投業發展”主題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財金處劉健鈞博士對此作了詳盡的解讀。
五大原則勾勒新政策框架
“作為市場環境欠佳的后發展國家,我國十分有必要通過稅收激勵政策來促進創投業發展,”劉博士開門見山地指出,“此次出臺的《通知》,我認為其具有五大原則。”
一是優惠方式適應創投業特點。由于失敗項目通常占創投業1/3的比重,若采取傳統的所得稅減免優惠方式,創投基金并不能得到實際好處。再者,創業投資周期通常較長,非要等到有收益才進行稅收減免,投資者往往缺乏耐心。
《通知》明確了按投資額一定比例核定應納稅所得抵扣額,這樣即使對可能失敗的項目,也可在投資過后申請核定一定的抵扣額度。由于申請不必等到項目獲益,也有利于相對長期的投資。
二是優惠環節適應我國現行稅收政策體系。在國外,創投稅收優惠有針對個人和非專業機構直接從事創投業的情形。考慮到其具有分散性和多變性,在現行稅收征管體制下操作難度較大,《通知》僅針對創投基金間接投資。
所得稅是收益稅種,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在企業從事股權投資的收益問題上,已較好解決了雙重征稅問題。考慮到創投基金的主要投資者是各類企業,《通知》就不再涉及投資者環節,而是集中在創投基金環節。
三是優惠力度適中。《通知》對創投企業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以目前實行的33%企業所得稅率折算,可抵扣的稅額相當于投資額的23.1%;以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的25%企業所得稅率折算,可抵扣的稅額相當于投資額的17.5%。其綜合效果能夠顯著降低投資者,特別是企業投資者的總稅負。
四是優惠條件體現了鮮明的政策導向性。《通知》對于創投企業,用所投資企業的規模和科技含量雙重標準作為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此外為促進創投行業品牌的形成,《通知》還規定了創投企業必須滿足的前提條件,從而保證只有真正按規定投資運作的專業性企業才能享受優惠。
五是優惠政策的實施不影響創投企業自主投資各類未上市創業企業。創業投資是一種市場化的投資方式,如果對投資比例限制過死,在創業浪潮低谷時期,創投基金就會因為缺乏合適的投資案源而萎縮,從而導致行業產生較大波動。《通知》并未要求創投企業必須將多高比例資金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利于創投基金在相對低潮時期維持可持續發展。
新政策影響深遠
“如果說《創投企業管理辦法》的出臺是中國創投業漫長寒冬后的一聲春雷,如今的稅收政策就可說是春雷后的第一場春雨。”劉博士形象地比喻道。
“一是由于顯著降低了創投基金的稅負,創投基金將成為境內外資金流的流入洼地;二是由于各類企業投資設立創投基金,不僅基金本身基本上可實現免于繳稅,而且企業從基金所得也無需繳稅,各類企業從事創投的熱情將被激勵起來;三是由于只有經嚴格核查的專業性創投企業才能申報所得稅抵扣,將極大地促進企業的專業化運作,改變目前的不規范局面;四是將有效激勵創投企業增加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更好地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五是由于并未規定創投企業必須將多高比例資金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使得創投基金能夠在未上市企業范圍內自主選擇投資空間,避免大起大落情況的發生。”
“這場春雨雖然來得遲了些,但它對我國創投業的影響將是深遠的。(24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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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創投企業稅收激勵政策
美國:1969年,美國將資本利得稅率從25%提高到49%,結果嚴重阻礙了創投業的發展。直到1978年將資本利得稅率降低至28%,1981年進一步降低至20%,創業投資才又得以迅速復蘇。
為鼓勵不發達地區創投業的發展,聯邦政府還于2000年推出《新市場稅收抵免方案》,對“投資低收入地區的社區發展基金”滿7年的,可從聯邦所得稅中獲得相當于投資額的39%的稅收抵免。近年來,美國一些欠發達地區的創業投資業之所以迅速起步,還得益于不少州政府出臺了比聯邦政府更有力的稅收激勵政策。
英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二大創業投資國,曾先后出臺三項針對創投的稅收激勵計劃。如1995年,為鼓勵個人通過創投基金間接從事創業投資出臺的“創業投資信托計劃”;2000年,為鼓勵大型實業類公司從事創業投資出臺的“公司創業投資計劃”等。
韓國:創投業在上世紀90年代早期幾乎空白。1998年通過稅收激勵等政策,大力促進創投業發展。凡投資于創投基金的公司和個人,如持有份額滿5年,都可獲得相當于投資額的15%的合并所得稅抵扣。
此外,從創投基金所得的紅利收入,無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公司投資者都免予繳稅。對創投基金本身,凡投資起步期企業和創業企業所得紅利,均免繳公司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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