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指出
昨日第二次提交審議的《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指出,國家要建立和發展促進自主創新的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此外,國家也鼓勵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投資企業,對企業的創業發展給予支持。
該草案將第十八條做了修改,規定“國家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資助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其他基金,資助科學技術進步活動”。
此外,還對企業技術進步做了進一步充實,指出“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列支并加以扣除,企業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可加速折舊。”“國家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基金,為企業自主創新與成果產業化貸款提供貼息、擔保。”(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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