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國際國內經濟背景之下,地方政府該采用何種方式扶持轄區內創業企業為宜?在新股發行節奏放緩的背景下,某地(F市)上市辦欲成立市風險投資公司,投資于轄區內的民企,進而扶持轄區內企業上市。針對這種現象,近日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徐林。徐林根據國務院即將出臺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指導意見》,對此個案進行了分析和解答。
記者:F市上市辦目前的計劃,和國務院即將出臺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指導意見》中說的政府引導基金,是一回事嗎?
徐林:雖然都是政府支持地方企業,但又不一樣,F市實際上是創投,做的是直接投資。
《指導意見》里面有三層概念,第一層是政府出資的引導基金,第二層是商業性創業投資基金,第三層是企業。引導基金是專門用來投創投的,創投是用來投企業的,這個被投資的企業未來有可能上市。為推動整個社會創業型經濟的發展,政府引導基金是用來扶持那些投資于初創期企業的創投公司的,也就是所謂的天使基金。
記者:國家是否鼓勵F市這樣的計劃?
徐林:不鼓勵,這樣做直投說白了就是國有資產參股民營企業。這是商業性創投企業應該做的事情,政府這樣做就算掙了錢,也是與民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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