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國務院發布《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簡稱“若干政策”)支持生物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
若干政策表示,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生物企業在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鼓勵符合條件的生物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籌資。開展生物產業基地內具備條件的生物企業進入證券公司代辦系統進行股份轉讓試點,推進未上市生物企業股權的流通,拓寬創業投資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生物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開展生物產業基地內企業聯合發行企業債券試點。
除此,還要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生物產業。鼓勵設立、發展生物技術創業投資機構和產業投資基金,鼓勵、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生物產業發展,支持信用擔保機構對生物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金融機構創新信貸品種,改進金融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生物產業發展項目、生物產業基地基礎設施提供信貸支持。積極探索利用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貸投入。
此外,還要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生物技術研發與產業化的投入。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增長情況,加大對生物技術研發及其產業化的投入,特別要加大對重要生物技術產品研發、產業化示范項目的支持。建立財政性資金優先采購自主創新生物產品制度。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生物產品的,應優先購買列入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中的生物產品。
同時,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生物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物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生物農業、生物醫藥、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等生產企業,進一步完善相關稅收政策。
若干政策提出的目標是培育若干個跨國經營的大型生物企業和一大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中小生物企業,形成若干個產業集聚度高、核心競爭力強、專業化分工特色顯著的生物產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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