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為加強項目融資業務風險管理,促進項目融資業務健康發展,中國銀行業監督協會正式發布《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是對同時發布的《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
7月27日,銀監會同時發布了《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其中項目融資是屬于固定資產貸款風險比較大的一類,所以單獨把這一類列出來,項目融資需要遵守《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項目融資是基礎設施建設、大型資源開發等項目通行采用的一種融資方式,在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一攬子經濟刺激計劃的深入貫徹落實,大量項目建設需要采用項目融資方式進行,為及時總結這些較成熟做法和經驗,并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良好做法,銀監會因此出臺了《指引》
《指引》主要適用在中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開展項目融資業務。
本指引所稱項目融資,主要符合以下特征:貸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
《指引》一共二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項目融資業務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支付管理等內容適用于《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借鑒新資本協議關于Cye.com.cn項目融資定義的基礎上,結合國內項目融資業務的實際情況,明確了項目融資定義。并針對項目融資不同于一般固定資產項目的風險特征,提出了一系列風險管理指導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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