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創業板推出前的各項工作,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理性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2009年7月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下發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操作指南》等相關文件,為創業板的平穩推出奠定了基礎。
適當性管理,簡單地說,就是要把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以適當的方式和程序提供給適當的客戶。創業板適當性管理及操作指南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者進入創業板市場前應當充分了解市場潛在的投資風險。創業板是一個全新的市場,其上市公司的特點和市場規則安排等都與主板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并且市場風險相對要高一些,投資者在入市前需盡量了解創業板市場的各種風險。以下幾種類型的風險值得投資者重點關注:1、公司經營失敗或其他原因導致退市的風險;2、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3、股價大幅波動的風險;4、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5、公司價值評估的風險;6、交易規則改變及停牌帶來的風險;7、投資者盲目投資及違規交易的風險。如果大量不了解市場特點和投資風險的投資者盲目入市,就有可能面臨難以承受的損失。
二是參與創業板的投資者應當是具備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多處于成長期,規模較小,經營穩定性相對較低,總體上投資者風險大于主板,因此更適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資理念、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市場分析能力的投資者。
三是證券公司應向開戶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證券公司應在接受客戶申請開通創業板的同時,通過對客戶的現場詢問、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等方式,了解客戶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風險偏好、投資目標等,得出投資者的風險偏好類型,幫助客戶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是否適合開通創業板交易,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
目前,根據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各家證券公司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工作。由于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不是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申請創業板開通之前應充分了解創業板相關知識,認識到創業板市場存在的風險,真實地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信息,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狀況,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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