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網店實名制能否真正發揮作用?
有人質疑實體店辦了營業執照尚不能保證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網店如何保證?也許網店實名制無法完全杜絕不良行為,但這是一個信號,作假的成本和 風險都大大增加。
以韓國為例,從2005年推行實名制以來,韓國所有電子交易網站均已引入實名制。網站要求注冊者填寫居民登錄證號碼進行即時認證,偽造的號碼將 無法通過全國聯網的身份驗證系統。通過這些真實的身份信息可以追蹤到每一個注冊者的最新居住地址和手機號碼。
那么,對管理部門而言,如何在長遠利益和循循善誘之間取舍,保證網店實名制的實施保證公平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效率損失呢?
第一,實施網店實名制的目的是規范,而不只是收費式的管理。
網店實名制的最終目的應該是凈化網上交易場所,打擊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馬甲”行為。以韓國為例,除推行實名制以外,還成立了電子商務Cye.com.cn監督機構 來監管網絡交易,事先對網店進行信用分級管理,事后處理消費者舉報、調解投訴。該機構按照網店的交易量、遭投訴情況等25項指標,將所有網店劃分為零至三 共四個信用等級,提示消費者。對于從事欺詐的網店或網站,會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關閉,而對于一般性投訴,則會予以調解。
第二,即使非要收費,不同賣家也應區別對待,給予扶持和便利。
其實,工商總局已經表態,注冊規定并非“一刀切”,有兩種形式供選擇,一是到執法部門實名登記,二是向網絡商實名登記,即交易平臺。這其實為今 后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留下了可彈性操作的空間。比如,可以要求大賣家到工商部門辦理執照并繳稅,而一些交易量不高的個人賣家,可以直接交給網絡商管理。而就 實體經濟而言,在納稅方面,各地均有不同的優惠政策,起征點也各有不同。因此,什么才算“大賣家”,監管部門應該多聽取各方意見,出臺相關優惠措施。另 外,注冊手續應該盡量簡便,不為經營者增加太多負擔。
如此說來,網店實名制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應該權衡利弊,多為消費者和經營者考慮。而對于經營者們來說,規范經營是大勢所趨,與其一味恐慌和抵 觸,不如盡早練好內功,方能在變化來臨時利于不敗之地。(文章作者:孫曉菲 中國三星經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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