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回應]前提是不跟企業品牌相沖突
來自智通人才市場招聘會現場隨機調查的數據顯示,針對員工“第二職業”的現象,近20%的HR表示,如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下,創業涉及產品與公司無關,則可以接受員工“地下創業”的做法。某電子廠HR薛小姐表示,員工“地下創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下為自己賺取額外收入,又可以提高員工自身的見識,是一個好現象,但是如果在街頭像某些人一樣以3-5折打著“內部員工價”的旗號售賣本公司的產品,影響公司品牌與形象,那是公司堅決制止并會采取一定的嚴懲措施的。
智通人才職業顧問王茜也表示,地下創業是一個很隱晦的職場名詞,如果在一家允許員工擁有自己第二職業的企業就職,看起來是不錯的事。但是員工一定要在不跟企業品牌相沖突、不損害企業形象、不影響正常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進行。另外要在自己精神能力范圍之內創業,注意身體健康與家人關系的維護,切忌向“錢”看、不顧一切。
聲音
汪先生(某電子廠工程科主管):地下創業,我們只能想,不能做。平時8小時感覺工作都忙不過來,下班只想好好休息,周末還要陪家人,哪有時間精力去創業?
劉小姐(現場求職者):之前一直開網店,但時間長了也沒什么意思,出來找份文員工作圖個穩定也不錯,公司有社保福利,業余時間網店經營還能賺點額外收入,地下創業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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