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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處罰中國電子商會
稱其違反社會團體不得強制收費的規定
本報訊 (記者林其玲 殷潔)3月22日民政部網站掛出公告稱,中國電子商會通過其主辦的“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民政部已對電子商會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其限期整改、撤換315消費電子投訴網負責人。
電子商會違規
民政部在公告中稱,經過立案調查,中國電子商會以受政府部門委托之名,利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收集的消費者投訴信息向企業發出《約談通知書》,并以“聯合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對企業查處、曝光”等相威脅,約談被投訴企業。
“電子商會利用在網上曝光投訴信息對企業施壓,迫使企業與網站簽訂會員協議或不同級別的‘戰略合作協議’,通過提供‘歸檔’、‘直通車’等服務,使投訴信息曝光時間長短不同,以此向企業收取數額不等的費用。”民政部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務院糾風辦關于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關社會團體不得強制服務和強制收費的規定。
同時,民政部查明,中國電子商會未對“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這也違反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
遭到行政處罰
由此,民政部對中國電子商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嚴肅處理,撤換該會消費電子售后專業委員會及“315消費電子投訴網”負責人;不得通過“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向企業收取費用,該網站不得繼續刊登企業廣告;將“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納入中國電子商會的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五是對該會其他收費項目進行自查自糾,規范收費行為。”
民政部表示,將跟蹤該會整改情況。
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一位副部長曾對媒體表示,該網站雖然起名為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但跟消協沒有任何關系,“它是電子商會下面的網站,我對此不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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