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隨著團購網站的異軍突起,網絡團購成為一種時尚的消費模式。然而,網絡團購在帶來便利和實惠的同時,也讓一些消費者掉進“團購陷阱”。昨日,記者從市消委會獲悉,今年有關網絡團購的消費投訴激增,去年全年相關投訴僅有16宗,但今年1~5月就達到64宗。為此,市消委會專特別提醒消費者團購陷阱多,消費需謹慎。
團購價沒座位
正常價就有
團購消費者在實際消費時,商家經常以節假日不能消費或需要提前預約等限制條件;許多團購顧客投訴,消費時經常會遇到多次預約不成,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較差的情況。
徐小姐是到深圳的旅客,在來之前在網上購買了某KTV的團購券,準備去唱歌,結果該KTV說節假日不能使用團購券,但該券沒有任何在節假日無法使用的說明,徐小姐就是為了“五一”來深圳玩才購買此券。朱先生來電投訴稱,他在網站上支付118元團購了某店的套餐,之后一直打電話要去消費,可該店總是以沒有座位為由說不能消費,該店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是以正常消費價格預訂就有位,對此,朱先生很氣憤。
團購券168元
團費另收1000元
低價是團購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但實際消費時卻要綁定額外消費或產生隱性消費項目,事先并未明確告知消費者。一名消費者今年2月份在某團購網以168元每張的價格購買了4張港澳4天3夜雙人游貴賓券,共計672元。消費者于2011年2月15日收到貴賓券,并打券上的旅游接待電話。工作人員告知深圳市戶籍人口不可享用該貴賓券,若要享用該貴賓券每人需另外加收團費1000元。但是,此項收費并未在團購網網站反映也沒有在貴賓券上注明。
付款容易
退款被“踢皮球”
消費者團購時付款往往很容易,但需要退款時多數網站的退款條件都相對苛刻,或者網站與商家互相推諉。例如,一位消費者在某團購網購買了“僅售78元!原價888元玫瑰緣個人寫真套餐”,在網上獲取驗證碼后,多次與該套餐的主辦婚紗攝影進行預約拍攝時間,卻總是被告知預約期滿,最后該公司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與團購網進行退款,但是團購網卻遲遲不肯退款。
消委會提示:
團購要留意“消費限制”
針對團購消費投訴激增的現象,市消委會專門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團購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充分了解團購網站的權責及消費保障。進行團購前,消費者要充分了解產品及服務的內容、換購條款及細則等,同時還要了解團購網站的私隱政策、免責聲明、聯絡方式及退款安排等。
二是選擇有信譽、口碑好的團購網站,優先選擇已長期正常運行的并且有信用評價和保證機制的交易平臺。
三是支付方式不要選擇“即時到賬”,包括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實時到賬方式,因為這種方式第三方不負責監管,風險極大,建議選擇貨到后由第三方監管劃轉或貨到后由消費者現金或刷卡付款的方式交易。數額巨大的團購要謹慎,一定要使用第三方支付擔保交易的方式,或要求貨到付款,不要將巨款通過網銀預付給對方。
四是要了解和留意“消費限制”。團購前消費者應了解和留意是否存在各種消費限制,比如是否存在“限制午市”,“節假日不得使用”等限制,以免造成糾紛;同時對于需要預約的商品和服務,應盡快預約,以免錯過有效期。此外,出現糾紛,要保留證據,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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