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開放下的利益之爭
現在,沒有和“云計算”沾親帶故的平臺幾乎就不叫平臺。而移動互聯的平臺,更是直接成型于云。
在互聯網行業,“云計算”指的是一種超級計算模式,將大量用網絡連接的計算資源統一管理和調度,構成一個計算資源池向用戶按需服務。
如果你覺得這種解釋過于抽象,那么,形象一點,就是在遠程的數據中心里,成千上萬臺電腦和服務器連接成一片電腦云。或者,按照CSDN創始人兼董事長蔣濤的說法:“狹義上的云計算、公共云計算,是說我作為開發者開發一個服務,不再需要到我們用傳統方式買機器來配置,而是可以到一個公共平臺上完成,你只需要花幾十秒鐘的時間開通服務就可以了。”
云計算的歷史其實很短,僅僅五六年的時間。2006年3月,亞馬遜推出彈性計算云服務,同年8月,Google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在搜索引擎大會首次提出“云計算”的概念。兩年前,阿里巴巴云計算團隊以獨立身份出現,“阿里云”公司成立。
但在蔣濤看來,最近這段時間,“平臺”、“云”之類的詞匯已經泛濫成災,即便從廣義上理解也不夠嚴謹,“現在所有的服務都要套用一個‘云’,但中國現在還沒有真正意義上公共的云計算平臺。阿里云計算是第一個真正的發布出來。”
蔣濤認為,“國內真正能夠將云計算平臺做出來的,只能是大公司,像阿里、百度、騰訊,大概3家,新浪現在也做了一點。”
云也有“公私”之分。按其服務對象不同,可分為“公有云”和“私有云”,前者具有一定社會性、普遍性、公益性,而后者的使用范圍則局限于自身需要。也就是說,云平臺搭建起來之后,服務哪些對象,如何讓這個平臺良性運營健康發展非常重要,這也直接決定了平臺的開放程度和價值。
理論上講,誰都愿意讓平臺價值最大化,而且兼顧各方利益,就像胡澤民說的那樣,“我們現在是做一個平臺,跟開發者是唇齒相依的關系。對我們來說,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怎樣把它做成一個生態,讓開發者賺錢獲利,開發者不賺錢,不獲利,我們也就無法生存下去。”
但是在現實環境中,企業還必須考慮自身的生存和贏利。
DeNA中國區副總裁王勇在談到海內外市場的差異時,就特別指出:“國內不是內容為王,而是渠道為王的時代,但是在海外確實是內容為王。比如分成,在海外開發者是7,平臺是3,但國內恰好相反,做的比較好的也就是對半分。”
“第九城市”副總裁沈國定沒有透露他們與開發者的具體分成比例是多少,但是,“對開發者還是一個比較好的模式”、“一般還是開發者占大頭的”。
哇棒公司副總經理趙宇光則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平臺的完善程度,“國內為什么缺少殺手級應用?一是國內的環境讓開發者看不到多大希望,他們很大一部分都是做國際化軟件,賣到國外去,另一反面,國內很多開發者的規模都比較小,沒有團隊配合、公司化運作,是很難做出好的應用來的。”
但情況也許比想象得更為復雜。以谷歌為例,谷歌是一個開放平臺,Android是免費的,而且可以任由開發者調整,這是因為它有強勁的廣告收入。數據顯示,今年谷歌的廣告月收入達到30億美元。同樣是平臺,但騰訊今年上半年的網絡廣告業務收入僅為人民幣7.932億元(1.226億美元),與谷歌相差懸殊。相對于平臺的運營,這個費用顯然無法支撐。所以,如果沒有雄厚的主營收入為基礎,全面開放的實施難度就會比較大。
“所謂的開放,是沒有主流業務的開放,覺得拿出來能賺錢,就自己做。”蔣濤如此評論。另一方面,他也認為,“中國的巨頭還沒有習慣去建立一個開放的生態系統,他們現在正在學習去建。比如說騰訊也是一樣,他研究的是內部的,并沒有講到說我把這個能力開放出來,開放出來的東西怎么去經營,中國的公司還不會,他們正在學習。開放肯定是有利有弊的,而且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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