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購車新政出臺之后,已經備案的二手車買賣是否可連帶拍照銷售始終未予明確。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發布通知,明確已備案二手車交易可帶牌銷售。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28日發布的《關于登記合格二手小客車辦理交易手續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登記審核合格的庫存二手小客車辦理交易手續,可帶牌銷售。而且,通知未要求這批二手車的購買者提供納稅證明,也未限定只有北京戶口者才能購買,對購買者沒有設定限制條件。根據通知的規定,由各市場申報登記的庫存二手小客車,只能在本市場內進行交易,經銷商應在交易時將《庫存二手小客車登記確認通知書》(即備案證明)轉交購買者,購買者須憑通知書辦理交易手續。交易完成后,原車輛所有者不能取得更新指標,備案二手車應當在確認通知書有效期限內完成各項交易手續和轉移登記。
據了解,這批“備案二手車”是指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限購令”出臺之前,在轄區交通車輛管理部門進行過備案,且手續合法、發票、年檢、車輛保險標志等齊全的二手車輛,據統計此批車輛共有約1.2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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