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推進全民創業,培育發展民營經濟,實現富民強市和“雙超越、雙突破”的戰略目標,丹陽市結合自身實際,出臺了《關于加快創業型城市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 過大力實 施“21211”工程,從2010年到2011年,力爭用2年時間建成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
該《意見》構建了全方位的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政策支持體系,從工商登記、市場準入、信貸支持、創業補貼、收費減免等方面對創業者進行全方位扶持,用政策引導和激勵全民創業 。通過創業型城市建設,最高程度地激發全民創業的激情,強勢推進民營經濟的跨越發展 。 出臺獎勵政策激活創業主體《意見》規定,從2010年起,本市大中專(職、技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進城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復轉軍人以及殘疾人員等各類城鄉勞動者初始創辦各類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自登記注冊之日起,2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府免費創業培訓等方面的相關優惠政策 。
《意見》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 。從2010年起,對經認定為就業困難群體的下崗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初始創業的,除享受困難群體人員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外,給予創業補貼,其中 :初始從事個體經營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創業補貼;初始創辦私營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初始創業人員,自領取營業執照起,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 。
《意見》倡導大中專畢業生踴躍創業 。首次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除建筑業、娛樂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2年內增值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財政全額返還;對注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商業戶月銷售額不足5000元、提供應稅勞務月經營收入額不足3000元的,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
《意見》扶持農民大膽創業。其中,對從事農副產品種植 、農作物品種繁育 、畜禽的飼養 、農產品初加工 、農技推廣 、農機作業和維修等初始創辦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人員 、大型商場和專業市場內的租賃經營戶須領取營業執照,免收登記類 、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意見》支持機關公職人員帶頭創業。凡在丹陽市工作5年以上的黨政機關在職在編人員,辭職并在丹陽市初始自主創業的,一次給予本人5年基本工資的辭職金,并根據工作年限發給一次性創業獎勵金。其中,工齡在5年以上不滿10年為10萬元,滿10年以上不足20年的為15萬元,滿20年的為20萬元,創業獎勵金自開業后分2年發放。
另外,《意見》中還對科技人員創辦企業 、復轉軍人主動創業以及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鼓勵個體工商戶升級為私營企業等也給予了相應的優惠政策。 搭建有效平臺拓展創業空間《意見》中規定凡法律法規未禁止 、未限制的行業和領域全面開放,降低了創業門檻,拓展創業者的創業空間。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