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家族企業在美國的數量并不多,不像日德這些國家這樣,美國人更喜歡連續創業者,不過有意思的是家族企業卻未必不是一種有效率的企業運作模式。
在美國,家族企業對商業世界來說就像個窮親戚一樣不招人待見。像亞馬遜創始人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和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克(Mark Zuckerberg)那樣的創業者才是家喻戶曉的人物。創業是許多人想要走的一條時髦道路。 因此,商學院忙于教學生如何創建自己的企業。美國社會的普遍信條是,創造就業崗位的是創業者,而不是家族企業。
芝加哥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 Chicago)昆蘭商學院(Quinlan School of Business)家族企業研究中心(Family Business Center)執行董事安德魯•基特(Andrew Keyt)解釋說:“我想說的是,創業者在美國文化中很受尊重。”基特還是家族企業網絡(Family Business Network)北美分部的總裁。
基特說,美國社會對創業者的美化,與美國媒體對家族企業的報道方式形成了鮮明對比。
他說:“我認為我們的媒體就是對家族內斗的故事情有獨鐘……家族企業取得成功的新聞鮮有聽聞。”
不過,許多研究家族企業的專家認為,美國社會對創業者的重視可能并不恰當。
巴布森商學院(Babson)“成功跨代企業實踐”(Step)項目全球主管、佛蒙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University of Vermont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研究家族企業的教授普拉莫蒂塔•夏爾馬(Pramodita Sharma)說:“美國有研究發現,77%的初創企業一開始都是家族企業,還有3%在創立兩年內變成了家族企業。”
之所以比例會這么高,答案要在報告的附文中找。夏爾馬說,撰寫那份報告的研究者把所有在資金、人力資本或人脈方面接受了家人重要幫助的企業都算作了家族企業。按照這個涵蓋面更廣的定義,許多初創企業突然間看上去很像家族企業了。
斯特森大學(Stetson University)家族企業研究中心(Family Enterprise Center)創始人兼主任格雷格•麥卡恩(Greg McCann)也認為,家族企業在美國形象不佳。
麥卡恩說:“在美國,每個人都希望稱自己為創業者。”他補充說,這幾乎像是,人們想說:“我們不是家族企業,我們喜歡正規做事情。”
麥卡恩說,家族企業目前在美國的形象是一個極大的不利因素,因為這涉及許多企業。
他問道:“尤其是,在美國,家族企業在獨自管理企業經營。我們手頭上最樂觀的數字是,每三家企業中就有兩家以失敗收場——要是我們能幫他們一把,情況又會怎樣?”
多數專家同意,對提高有關家族企業的咨詢和教育水平而言,進一步研究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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