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場所——
自家住所內也可創業
允許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等以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創業經營場所,但不得在居民聚集區從事旅館、餐飲、娛樂、五金修配加工等產生噪聲、污染、擾民和危險性行業。
對從事翻譯服務、動漫設計、電子商務、網絡技術、軟件開發等不影響周邊環境和公共安全的經營項目企業,允許在指定場地集中登記,憑縣、區(開發區)政府或管委會出具的場地證明作為登記注冊經營場地證明。
創業扶持——
3年內設1億元資金
3年內,合肥將在全市建立1億元創業扶持專項資金,其中市本級5000萬元,縣區參照安排,配套使用,并積極爭取國家、省各類創業資金支持。
此外,還將逐步提高創業金融服務水平,鼓勵銀行單獨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穩步推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組建創業投資公司、典當公司等多種方式為創業提供資金支持。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根據合銀發〔2008〕306號文件規定對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持續補充機制,增強擔保基金代償能力,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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