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在合肥創業的,免收勞動人事代理等費用,免費享受創業項目、創業培訓、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創業項目符合本市鼓勵發展產業領域的,給予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依法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登記注冊之日起,1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禁止行業除外);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到各級政府和創業園區創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辦、領辦科技企業,3年內免交房租;對從事社區服務業和農業創業的,根據吸納就業人數,給予專項創業補貼。
--對從事農林牧漁項目創業的,符合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給予免征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返鄉創業和本土創業達到一定規模的,享受招商引資同等優惠政策。
完善創業服務
建立創業扶持資金。3年內全市建立1億元創業扶持專項資金。
建立創業服務體系。2009年,市、縣、區(開發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成立創業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一條龍”服務。街道(社區)、鄉鎮要設立創業服務所(站),行政村設立兼職信息員。
建立創業實訓基地。認定一批創業成功的典型企業,培育一批創業實訓基地,為創業培訓合格者提供3-6個月創業實訓。對經過實訓基地培訓且在6個月內實現創業的,按每人500元給予實訓基地一次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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