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和學校預防
1.構建全面的評價標準,促進未成年人的身體、智力和心理平衡協調發展。改變主要以學習成績評價孩子的單一、片面的評價方法和標準。家庭、學校要從學習、體育、文藝、實踐動手能力等角度建立全面的評價標準,讓每個未成年人在現實生活中能夠獲得自信和價值感。
2.豐富學校課余活動。學校和家長要注重培養未成年人多方面的興趣,支持未成年人間建立多種互動,適當開展有利于未成年人身體、智力、心理全面發展的以娛樂、創新性為主題的課余活動,使未成年人能從多渠道獲得成就感。
3.家長應關注和陪伴未成年人成長。在未成年人成長的過程中,家長要擔負起關注、陪伴的責任,幫助他們在現實世界與網絡環境中保持適當的人際距離,促進形成良好的同伴關系,建立穩定的安全感和親密關系。
4.教師和家長要了解網絡,關注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做到:①了解未成年人常訪問的網站,與他們一起上網和討論,用成年人的經驗幫助他們離開網絡垃圾。②盡量了解網絡的多種功能和作用,并指導未成年人學會使用。③了解過度使用網絡的消極影響,不時評估、判斷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狀況。若發現有網絡使用不當的問題,及時處理。
5.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和親子關系,增加未成年人對教師、家長的信任感。教師和家長要善于發現每個未成年人的優點和特長,及時給予肯定和鼓勵,幫助未成年人建立自信,充分發揮自身潛能。
(三)社會預防
1.開展宣傳和健康教育,指導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科學使用網絡。
2.加強部門協作,通過管理和技術手段,制約不當的上網、無節制地玩網絡游戲;依靠群團組織和社會支持,在現實生活中為未成年人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成長途徑,避免其過多依賴、依靠互聯網。
五、網絡使用不當的干預原則
(一)提倡采用綜合的心理社會干預措施,開展規范的心理指導、心理咨詢、心理治療;實施干預的人員應為受過專業訓練的合格人員。
(二)干預目標是矯正被干預者的心理行為問題,促進其健康使用網絡,改善其社會功能,而非中斷或終止其上網行為。
(三)嚴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預方法(如封閉、關鎖式干預),嚴禁體罰。
(四)對網絡使用不當者中伴發明顯焦慮、抑郁、強迫等精神癥狀的個體,應到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并依照有關臨床診療規范進行治療。治療使用精神科藥物應嚴格掌握適應證。嚴格禁止損毀性外科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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