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拓展吸收外資渠道。
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支持國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上市。鼓勵外商通過并購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維護國家產業安全的監測體系和審查機制,對外資并購加以有效監管。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清潔發展機制,鼓勵減排潛力大的企業與國際投資者開展合作,獲得節能減排先進技術和資金投入。
(七)積極構建和諧開發區,充分發揮產業聚集和示范帶動作用。
盡快出臺《國家級開發區條例》,堅持國家級開發區精簡高效的管委會體制優勢。完善國家級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國家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政策,鼓勵國家級開發區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產業集聚和升級,建設生態工業園區。推動東中西部開發區建立以資本為紐帶的跨區域互利合作,深化東部與中西部開發區合作交流機制,更好地發揮國家級開發區在開放型經濟中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八)繼續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吸收外資的國際競爭力。
國內外環境對我國保持吸引國際投資的競爭優勢帶來較大挑戰。為此,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cye.com.cn外商投資投訴制度,幫助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的信心,不斷吸引新企業落戶和老企業增資擴股,營造親商、安商的良好環境。切實保護知識產權,改進服務,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穩定和可預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
(九)改進投資促進方式,推進投資便利化。
切實糾正招商引資中競相攀比優惠政策、層層下達分解指標的做法,加快由“招商引資”向“招商選資”轉變。完善多層次投資促進機制,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小型、專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充分利用政府間投資促進機構的作用,拓展與我主要外資來源國在現代服務業、節能環保、高新技術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外商投資評價體系,大力倡導外商投資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商務部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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