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主創業的殘疾人,最高可獲得4萬元的扶持資金;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市殘聯將根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人數,每人每年給予3000元至5000元的崗位補貼。3月31日,市殘聯發布《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崗位補貼暫行辦法》和《北京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暫行辦法》。政策4月1日起正式實行。
殘疾人創業
受益者
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殘疾人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失業殘疾人。
申辦手續
殘疾人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殘聯填寫《北京市殘疾人自主創業個體就業扶持申請審批表》,說明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項目、時間、地點、資金投入和申請扶持的金額、用途等情況,并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進入市場從事個體經營的證明、在社區從事個體經營、便民服務的證明及身份證、戶籍簿、《殘疾人證》等。申請場地租賃費扶持的,還須出具場地租賃合同(協議)和租賃場地票據。
從事個體經營最高補兩萬
據市殘聯教育就業部主任王國峰介紹,2001年,市殘聯曾出臺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殘疾人一次性給予2000元的扶持。新出臺的政策,把扶持對象擴大到了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并大幅提高了資金扶持額度。
據介紹,殘疾人自主創業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照其企業投入資金,最高可給予2萬元的資金扶持,如租賃場地,再給予最高2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含農村民俗旅游經營)實現就業,取得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最高可給予1萬元的扶持,租賃場地的,再給予最高1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此外,進入市場從事個體經營或由街道(鄉鎮)、社區安排,在社區內從事個體經營或便民服務的殘疾人,可獲最高5000元的扶持。除資金扶持外,扶持實物的,也計入扶持資金。
王國峰解釋說,辦企業投入大,個體經營或在社區內經營成本低,因此資金扶持標準不同。他舉例說,如果一個殘疾人辦企業投資10萬元,最高將給予4萬元的扶持;如果在社區開修鞋攤,市殘聯則會根據其開修鞋攤的實際投入給予資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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