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就《昆明市推進全域城鎮化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實施細則(暫行)(征求意見稿)》進行聽證,擬推新招用轉戶進城居民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可獲200萬元擔保貸款;對有創業能力并首次創業的轉戶進城居民,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創業貸款扶持等多項優惠政策。
新招轉戶居民的企業有望獲200萬貸款
對轉戶進城居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1/2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獲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的申請人,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停發失業保險金,只保留待遇期。靈活就業人員的月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50%的,停止社會保險補貼。
鼓勵各類企業招用轉戶進城居民,對新招用轉戶進城居民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2%)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延期1次(期限不超過1年),且不享受貼息。同時,對有創業能力并首次創業的轉戶進城居民,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其中女性為8萬元,高校畢業生為10萬元)的小額創業貸款扶持,并提供創業咨詢培訓、項目評審推薦、創業導師、跟蹤服務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轉戶進城居民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的,符合小額提供貸款條件的,可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婦女為8萬元,高校畢業生為10萬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創業成功后招用失業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招用1人,每人5萬元,總額不超過30萬元的標準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讓轉戶進城居民不斷“充電”
昆明還將加大對轉戶進城居民的培訓力度,形成培訓工作的全覆蓋,尤其要突出對轉戶進城中的“兩后生”、“4050”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群體的培訓。讓轉戶進城居民不斷“充電”,對轉戶進城居民參加職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在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按不超過800元、其他人員按不超過6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按不超過上述補貼標準的60%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招商引資企業、服務型和商貿型企業招用本市戶籍的轉戶進城居民的,對其招用員工可給予一次免費崗位技能培訓補貼。培訓補貼的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600元(含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轉戶進城居民參加創業培訓經考試合格的,由培訓機構按每人1300元的標準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其中,理論培訓階段補貼標準為800元(其中100元用于創業項目征集);創業培訓后續跟蹤服務補貼標準為500元(其中100元用于專項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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