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能隨便辭退殘疾人,對殘疾人創業給予減免稅費……昨日,記者從省城有關部門獲悉,《合肥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送審稿)》(以下簡稱《綱要》)和《合肥市優待扶助殘疾人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已原則通過。
《草案》規定,用人單位不能歧視殘疾人,不能隨意辭退殘疾人。為了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有關部門將減免一些費用。其中,殘疾人創業當小老板時,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免收。殘疾人開辦盲人按摩機構,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綱要》初步明確,今后將推出公益崗位,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在殘疾人醫療、康復方面,新規提出“殘疾人在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服務機構以及市、縣屬公立醫院,免收普通掛號費;貧困殘疾人在二級以上市、縣屬公立醫院就醫,憑《殘疾人證》和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貧困證明,可減免40%的床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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