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科學技術局制定并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鼓勵科技人員創業創新的若干政策》共有12條,表明昆明將鼓勵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在昆明各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以及各高等院校設立的大學科技園創辦企業。
政策出臺的目的,是為加快昆明創新型城市建設步伐,進一步深化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改革,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努力把昆明建設成為產業優勢明顯、引領作用突出、創新人才薈萃、創業創新氛圍濃厚的創新型城市。“十二條政策”允許和鼓勵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到園區創辦企業或到園區提供服務,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并規定了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允許和鼓勵科技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企業,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的個人獎勵,按規定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該政策的適用人員為在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到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石林國家農業科技園、昆明市管轄范圍內各省級開發區及各高等院校設立的大學科技園創辦企業。在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到昆明大學生創業園創業的科研人員,也適用本政策。
并要求高等院校要積極創辦(聯辦)大學科技園,制定措施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及到園區服務,并將此工作納入對高等院校及學校內部的年度工作考核。
“十二條政策”指出,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積極支持高等院校創辦(聯辦)大學科技園并建設、管理好大學生創業園,落實國家和省、市扶持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支持當地園區、大學生創業園制定和落實人才引進、工商注冊、稅收減免、科技項目及資金扶持、創業補貼等各方面的配套性政策。昆明市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各地各有關單位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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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市專利授權2472件
本報訊 首席記者廖興陽報道 國家知識產權局昆明專利代辦處反饋的數據顯示,2012年前三季度昆明市專利申請4217件,較同期增速更快,尤其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同比增長超六成。
2012年,前三季度昆明市專利申請4217件,完成全年目標任務(3650件)的115.53%,申請量占全省專利申請總量(6312件)的66.8%;專利授權2472件,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600件)的154.5%、授權量占全省專利授權總量(4099)件的60.3%;年發明專利授權每百萬人103件(按2011年全市人口總數推算)、完成全年目標(80件)的128.75%。
在昆明14個縣(市)區以及經開區、高新區中,五華區無論是申請量還是授權量,均為全市第一,專利申請授權累計為2996件,其次是官渡區1149件。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昆明專利申請持續快速增長、尤其是實用新型專利超六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構成比例為3.9:5.2:0.9,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仍是昆明市專利申請的主要構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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