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攀枝花市頒布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大力扶持創業和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增加就業。《意見》規定,初創小微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一年內,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小微企業是創業帶動就業的主力軍,但目前普遍存在負擔較重、創業發展后勁不足等問題。為此,《意見》進一步完善了財政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政策,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貸款,可由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貸款額度最高可達200萬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攀枝花市還大力扶持創業。根據《意見》,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重點扶持初次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富余勞動力、留守婦女、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等群體。申請個體工商戶、創辦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一律不受出資數額限制。
《意見》規定,對在數字出版、電子商務、動漫游戲、創意設計、家政服務、服務外包等領域新創辦的企業,以及組織城鄉勞動者居家靈活就業的企業、合作社等,依其登記注冊后3年內按對地方財政收入的貢獻予以適當獎勵。
在經營場所上,該市鼓勵城鄉勞動者進入創業園區創業,未進入創業園區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CYE創業經營場所,對未能入駐創業園區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的創業場租補貼。
同時,該市將逐步在中小學校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并在高等院校推廣“學位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行制度,組織有創業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開展 “了解企業(KAB)”等專項培訓、開展專家一對一幫扶活動和跟蹤服務,全面提升創業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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