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準備創業的人來說,今后想辦工商注冊登記會比現在寬松得多,尤其是注冊資本將由實繳變為認繳的制度變化。
前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加快推進機構改革,要求抓緊把政府職能轉變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表示將取消一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并提出9項工作任務,其中最受關注的無疑是工商注冊的簡化。
專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照現行的工商注冊資本實繳制度,申請工商注冊的企業,需提供與注冊資本相符的驗資證明,才能申辦工商營業執照,即“先證后照”,在等待許可的過程中,因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創業者往往難以開展招工、洽談、簽約、貸款等企業前期籌備工作。
而若改革為注冊資本的認繳制度,相當于“先照后證”,創業者只要到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要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向主管部門申請。在等待許可期間,創業者可以著手開展一些籌備工作,這就為企業先期發展爭取了大量時間。“一些小微企業的創業者常常遇到的情況就是,先去找前置審批部門,取得他們的同意才能到工商部門辦理執照。但這些部門可能會說,你連公司都沒有,怎么審批?創業者被推來推去,兩頭受堵。”沈陽一家工商注冊服務公司劉女士說。
事實上,廣東深圳等城市已經走在了工商注冊制度改革的前列,從今年3月起,深圳市現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這就意味著,政府將不再審計公司注冊資本是否實繳。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韓孟表示,工商登記制度由“先證后照”到“先照后證”的改革,透露出“寬進”加“嚴管”的政策導向,簡化程序和手續,對于激發市場活力有積極的意義。
昨日,遼寧省工商局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工商總局關于工商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的正式通知,接到正式通知后即會在全省范圍推行這一制度。
名詞解釋
行政事業性收費
所謂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比如此前已取消的占河(灘、堤)管理費、稅務發票工本費等。
2012年12月19日財政部發文稱今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如稅務發票工本費 (包括普通發票工本費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工本費)、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工本費、《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簽注費,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如船舶停泊費、占河(灘、堤)管理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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