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電商征稅了!”有媒體驚呼。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實施,此舉被一些媒體解讀為國家將對電商征稅。
“網絡發票并不針對電商,也并非是對電商征稅的前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說,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草案2月25日就已經簽發,只是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在全國兩會期間,因為有些代表委員提出議案、提案,才將這個辦法推向了風口浪尖。
引人關注的是,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蘇寧云商董事長張近東6份提案5份與電商有關,其中包括建議對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加強征稅。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網絡發票從2009年起就已在部分地區試點,旨在通過網絡為納稅人提供發票領購、開具、繳銷、取得、查詢等業務,具有“在線開票、數字防偽、全面監控、查驗便捷”的特點,是國家稅務總局按部就班的工作,并非針對電商的政策。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所謂“要對電商征稅”的說法并不確切,一些大的電商本身就是交稅的。大家爭議的焦點在于,對于采取C2C(即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的中小網店,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稅收政策?
政協委員建議對電商加強稅收監管
張近東在提案中稱,我國當下電商交易的90%是以C2C的形式從事B2C的交易,約一半交易量游離于法律監管之外,進而導致假冒產品充斥、侵權現象嚴重;同時,非注冊經營、非稅銷售等行為導致行業不公平競爭,正規注冊經營企業成本高企,劣幣驅逐良幣。
為此,他建議,工商、質監、物價、稅收等國家相關部門聯手介入電商交易平臺的電子政務對接,從制度層面保護知識產權,規避偷漏稅行為,消除無序競爭。稅收部門應研究電子商務的征稅方式,加強稅收監管,在大數據化時代創新征收手段,從制度層面規避偷漏稅行為。
張近東直接把矛頭指向電子商務領域巨頭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淘寶網站。他認為,淘寶等網站號稱萬億交易額,其創造的價值和納稅遠遠不如蘇寧。
淘寶網的回復綿里藏針,“我們不反對對電商征稅,但我們反對在今天這個時期征稅。”淘寶網稱,目前94%的淘寶賣家營業額在24萬元人民幣以下,大多數不在征稅的范圍內,而一些發展較好的商家,在線下已經開始繳稅了。對個人網店強行征稅,獲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稅成本卻很高,還會打擊微型經濟的積極性。
自從2003年網購在中國起步,稅收問題就如影隨形,關于征稅的傳聞也時常出現。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推出網店新規——“關于貫徹落實《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加強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的意見”。意見稱,網絡商店在工商局注冊后方才合法,否則將以無照經營予以取締。上海重慶相繼跟進,被外界解讀為征稅信號。
時隔兩年,2010年7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擬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施行,該辦法規定個人在網上開店必須實名注冊,具備條件的還應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來國家工商總局解釋,實名注冊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對電商征稅。
但是這種政策層面的變化還是引發了人們對網店征稅的擔憂。開網店門檻低,手續便捷,被許多人視為就業、創業的一個渠道,甚至一些殘疾人士也在其中找到了謀生之道。因此,很多人認為,過早征稅不僅不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而且也會阻礙青年人的就業與創業。
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認為,政府不應該過早對網店征稅,因為過早征稅“就像是在蚊子大腿上找肉吃”。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導呂本富曾提出“三不原則”,網絡零售產業規模占整個零售業5%以下時,政府不要管;網絡零售的就業人數在500萬人以下時,政府不要管;網絡零售年收入在5萬元以下的就業人員,政府也不要管。
2012年12月,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和天貓交易額過萬億元,相當于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5.4%,直接間接就業人員超過1000萬人。全國網絡交易將是一個更為龐大的數字。對這樣一個日益壯大的行業該采取怎樣的稅收政策?對發展較好,達到一定規模的采取C2C模式的網店,是不是該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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