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遇和風險并存
從對前幾屆奧運會的入選企業經營狀況分析來看,并不是100%的入選企業都能成功實現“愿景”的,大約有25%的企業“失算”或是失敗,經營業績沒有明顯提高,所花費的資金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專家提醒說,入選企業應當對競爭壓力和經營風險有一個準確的認知,對風險認知得越充分,防范風險的準備也就越扎實,“失算”、失敗的“幾率”也會相對降低。
由于特許產品只能在特許零售商店銷售,特許經營商與特許零售商之間的溝通協調就顯得十分重要,既要保證產品的充足供應,又要保證不能出現假冒、無標志或偽劣產品。這對特許零售商而言,無疑是一個考驗。特許商的另一個顧慮則是假貨問題。為此,奧組委已于不久前推出了新型特許商品防偽貼標,用于徽章、文具等尺寸較小的特許商品,同時還公布了舉報假冒商品的電話。但是,中國市場太大,對整個市場的監測則需要太多的人力和物力,這是擺在特許商面前的難題。
特許商品零售商需要注意的另一點是,奧運特許商品只能從特許經營者處進貨,而且一旦進貨,除非有殘次,便不能退貨,加之不能擅自降價銷售,因此零售商必須準確地分析其所面向客戶群體的需要,以減少經營風險。
目前還有一些奧運特許零售商比較擔心的是,由于特許商品的宣傳推廣必須由奧組委統一進行,商家不得單獨進行品牌推廣活動,一旦奧運特許商品的宣傳力度不夠大,消費者只能在零售店里得到一些商品的信息,這也造成了大部分消費者對特許商品品牌價值的淡漠。但這一點相信隨著奧運的曰益臨近將不復存在。
當然,資金并不是惟一的準入門檻,北京奧組委市場開發部部長袁斌介紹,特許商需要具備良好的社會聲譽,財務狀況、相關資質認證、市場營銷能力、倉儲物流配送能力等。其中,特許經營商所生產的產品應當設計新穎、質量優良并環保,特許零售商的零售業績需值得贊賞。
需要指出的是,想在“奧運”經濟中掘金的企業和個人,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取得相關授權和許可,切莫貪利而侵犯知識產權,否則會遭到依法懲處。例如,如果買賣假“福娃”,除了沒收貨物外,還將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處以違法所得1到5倍的罰款。而如果你沒有得到奧運特許商品的銷售授權,即使你銷售的“福娃”是“正宗產品”,這種銷售行為依然屬于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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