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創業因經驗的不足,在創業行進的路上會被一些假象或理論的框架所束縛,創業前必須具備一定的風險及投資意識。
1、偽科學“成果“
1993年,《中國環境報》發表文章“創世紀的宣言“說,“發明家“王洪成用10萬份水和1份膨化劑就可以開動汽車、拖拉機和艦船,而且沒有污染。“占地球表面2/3的海水皆可以作為燃料,人類子孫萬代的能源問題已經徹底解決。這是繼中國古代四大發明后的第五大發明“。一時間,數十家媒體紛紛炒作。在全國17個省市相繼成立“洪成能源總公司“,來自全國各地的訂貨量達6300萬噸。成干上萬的企業參與生產或銷售“洪成燃料“,付出資金累計達4億元,但是沒有任何投資者收回1分錢回報。王洪成具有小學4年級文化,而受騙者中卻不乏司局長、研究所長、大學校長和科學家。受騙的人們忘記了自然界的一條基本定律:能量守恒。
2、表演項目
北京郊區曾經建起一座廢塑料煉油裝置;能夠用廢塑料煉出汽袖和柴油。于是海內外要求購買技術的十分踴躍,美國人還要給發明者辦綠卡。后來,幾位煉油廠的專家要求跟班觀察,這套“示范裝置“才露了餡。原來它的連續除焦問題根本沒有解決,只能臨時表演而已。
3、實驗室成果
白乳膠生產在我國已經有近40年歷史。南方某企業家從某大學教授那里購買了一項“高強度白乳膠“技術。廠房、設備、廣告,以及1年多的試生產,幾百萬元的投資只換得一堆廢品。從實驗室成果到工業化生產,看似一步之遙,有時卻是不可逾越的鴻溝。
4、市場預測失準
“全國有12億人口,1/10的人買1件,就是1.2億件“--技術發明者往往并不了解市場,只能這樣主觀推測。市場無情,即使是完美無缺的商品,也常常遭到市場的拒絕。不作艱苦的調查,必然造成市場預測失準。
5、投資預算偏小
有些項目建設到中途忽然沒錢了,有的建成后卻沒有流動資金來投產,還有的產品出來了又缺少銷售費用。總之,項目實施超預算了。技術賣方通常只給出技術轉讓費和專用設備費。而一個項目的建設需要幾十筆費用:征地、建房、通用設備、公共工程、實驗設備、車輛、工具、電力增容、三廢處理、人員培訓、福利設施,以及大量的流動資金。企業家必須對這些費用了然于胸,否則就可能由于資金不足把項目拖垮,也可能由于投資估算偏低而導致效益預測偏高。
6、成本估算不準
在多數情況下,技術持有者給出的生產成本只是原材料成本。產品的全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和經營成本。經營成本包括工資、福利費、燃料動力費、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銷售費用等等。有時,經營成本大于原材料成本。如果不把經營成本算準確,有些項目可能“算起來賺錢,干起來賠錢“。2001年末,北京市工商局和技術監督局查處了一起轉讓“合成液化氣“技術詐騙案。技術持有方在媒體和公共場所大作廣告,吹噓技術的先進性;還有現場表演:真的用合成液化氣煮飯,切割金屬。
但是,合成液化氣需要酒精、丙酮等寶貴化工原料,每一種化工原料的價格都大大高于液化氣的市場售價。這是一種“逆向“生產,即用寶貴的單質會制造混合物,顯然在經濟上毫無可行性。 7、效益估算偏高
經濟效益的衡量是項目可行性的重要指標。在技術貿易活動中,對新技術的經濟效益估算偏高是普遍現象。“理論“上的經濟效益通常是按三個“100%“算出來的,即設備能力100%達到設計能力,生產開工率達到100%,產品100%按預定價格出售。這三個“100%“在實際上很少見。項目投產后,設備要磨合,工藝要調整,人員操作要逐漸熟練,產品也要逐步打開市常這就有個“達產期“,可能是幾個月,也可能幾年。在達產期,工廠只能虧損運行或微利運行。
多數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都有淡旺季之分,不可能一年四季滿負荷生產,何況設備還要檢修。因此100%的開工率也是不存在的。
產品銷售的不確定性最大:一是損耗,二是積壓,三是打折,實現理想價格的希望渺茫。
實際上,新技術項目獲得超常經濟效益的可能較小,通常只能實現該行業的平均利潤,對此應當抱有“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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