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有很多知名企業未備案,長期下去會有哪些后果?
趙新春:《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實施已有五年多,但仍有很多特許經營企業未備案,長此以往,必將損害《條例》及《辦法》作為Cye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不利于我國特許經營市場的規范發展。同時對于企業來說,投資人會對特許人的招商資格和特許經營能力產生質疑,降低企業的公信力,增加訴訟糾紛中敗訴的可能性。
匿名考察加盟商防止被騙
記者:在個別不法經營中,經常出現“打一槍就跑”的“偽加盟”情況,并以此來騙取加盟費。作為加盟者,應如何防止被騙?
趙新春:目前社會的確存在很多類似“騙子公司”,而且這類騙子公司手段極其高明,他們的公司、商標一般都是合法注冊的,辦公場所裝修豪華,給人的印象是“公司非常有實力”,但實際上其所承諾的根本做不到,加盟商往往在繳納加盟費后才知道上當受騙。
對于此類公司,加盟商首先要自己擦亮眼睛,在加盟之前,多方了解特許人的信息,比如可以去工商部門調查一下企業是否曾經遭到行政處罰,也可以在網絡上搜索一下有沒有針對該公司的負面報道等。
但最有效的辦法是,匿名考察特許人現有加盟商的經營情況,從現有加盟商處了解特許人合同執行能力,或者直接要求特許人提供若干家現有加盟店的地址,實地考察這些加盟店的經營狀況。一個正規經營的特許經營企業很樂意讓潛在的加盟商實地考察加盟店,而“騙子公司”往往害怕露馬腳,不敢把加盟店的地址告知投資者。
對于已經上當受騙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訴、法院起訴或者去公安機關報案等方式解決。
監管方式
三種方式共同監管
因為備案的性質不是事前審批而是事后監督,那么,對于未備案的企業應如何監督?對此,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也給出解釋:
一是通過備案機關監管。《條例》對于應備案而未備案的特許人規定了明確罰責,備案機關發現未備案的企業,經查屬實會首先下發限期備案通知,如限期內仍不備案的,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罰。
二是通過社會公眾監管。商務部通過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相關信息,旨在通過社會輿論和市場的壓力,促使特許人依法辦事,改正違法行為。
三是通過12312投訴平臺監管。12312是商務系統統一的投訴平臺,社會公眾凡發現屬《條例》規定情形、應備案而未備案的特許人,均可進行投訴。所有的投訴信息將由商務綜合執法部門去查實。
典型案例
加盟商被騙事件屢有發生
業內人士指出,特許加盟是個人創業的好途徑,因為正規的特許加盟商會提供產品、管理、銷售等方面支持,就像背靠一棵大樹。但是目前,很多人借著特許加盟的旗幟,做的卻是不法勾當,甚至以此來欺騙加盟費。
本報就曾關注過類似“偽加盟”事件。2011年11月7日報道的《怪異加盟連鎖先簽約再考察》和2012年4月20日報道的《加盟掏3萬 回報得5元》就是典型案例。而記者查詢文中提到的兩家企業重慶點食成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和聯華在線電子商務公司,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均未在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尤其是聯華在線,自稱是網絡大聯盟,公司名稱就換了好幾個,通過“年賺百萬”的宣傳招攬人氣,取得每位加盟商數萬元至十幾萬元不等的加盟費后就停止“服務”,等這些全國各地的加盟商感覺上當、來京維權時,公司負責人就玩起“失蹤”。
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如被特許人的特許經營權益受到侵害,被特許人可通過兩種途徑維權。一是行政渠道。根據《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特許人未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二是司法途徑。商業特許經營關系是基于合同而建立的,所以當被特許人的權益受到侵害而尋求賠償時,可通過司法途徑,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民事訴訟以獲得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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