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硅谷的投資人、分析師看來,中國對他們來說,首先可能就是十幾億人的大市場。每個手機用戶安裝一個他們的 App,絕對會實現海量的用戶群;每個人點擊一下廣告,他們就賺翻了;每家公司買一臺設備,他們就可以 IPO 了。
可是,中國這些已經刺刀見紅的創業者比他們更理解中國市場。硅谷的大佬們怕是很少關注中國互聯網創業者面對的困境。我們不妨看看這些創業者需要面對的那些跨越不過去的坎兒有什么。文中談及的問題對中國互聯網創業者而言或許并不陌生,但對硅谷的讀者來說的確有些天方夜譚。
抄襲or創新
這是一個對“創新”缺乏任何保護的國度。
從路徑來看,中國的抄襲起碼可以分為:大公司抄襲硅谷大公司,創業公司抄襲硅谷創業公司,大公司抄襲小公司,小公司彼此抄襲……
對中國互聯網創業者而言,最頭疼的事情是中國大型互聯網公司對他們的抄襲。在究竟什么是“創新”已經沒人計較、任何實質有效的保護都難覓蹤跡的創業環境中,即使你稍有創新,大一點的競爭對手瞬間也能掠奪走你的成果。或許有人說,為什么不動用法律武器去保護自己? 你會發現,打官司都打不過對方——被批為“抄襲成性”的幾家大型互聯網公司,早已經不聲不響地申請到了本該屬于你的專利了,被侵占利益的創業者面只能束手無策。
在 Google 里搜索“China Copycat”,步入眼簾的全是各種批評的信息,有人甚至把這個問題上升到文化層面。有趣的是,“抄襲者”的罵名似乎主要由創業者來背負,大公司可能根本不太在乎。你可以從道德層面上鄙視他們,但最終的經濟利益獲得者依然是他們。戴著鐐銬跳舞的創業者們連生存都成問題,指責他們“又抄襲了”意義實在不大,只是痛打落水狗而已。
或許,在抄襲還是創新之間搖擺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能為用戶創造價值。被屏蔽在GFW之外的優秀服務究竟有沒有必要讓中國用戶用到? 這是一個疑問。
GFW 帶來的障礙
GFW 第一定律:只要是“用戶產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 UGC) 的國外網站都會被和諧。
GFW 第二定律:只要是被和諧的網站,國內一定會至少有一個克隆版。
GFW 第三定律:沒有被和諧的網站一定不是同類競爭者中最出色的。
當年中國第一份電子郵件的標題是“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這簡直是一個預言——今天,我們訪問國外互聯網,很多時候,都要跨越“長城”了。時至今日,GFW (Great Firewall )的存在已經算不上什么秘密。甚至有些官方媒體也在談論這個東西。有些人甚至認為,GFW 的存在為中國以外的互聯網公司進入中國市場設置了障礙,因而使得本土追隨者多了很多機會。實際上,國內互聯網創業者也喪失了和國際同行同臺競技的機會。從長期來看,喪失競爭力的結果是我們將失去更大的市場,這樣的保護不要也罷。
GFW 的存在帶來的更大的問題是,造成了世界上最優秀的通用性技術平臺無法為中國創業者提供服務,比如 Amazon 的 S3、Google 的 Apps for Business,此種情況下,創業者只得另外尋找解決方案,實在找不到就只能自己開發,這也間接造成了大量的勞動力浪費,重復發明輪子的現象比比皆是,實屬無奈。
類似 Instagram 或 Dropbox 的神話在中國不可能發生,這跟“創新”沒有任何關系,我們沒有這樣的土壤。即使有一家小公司能夠在初期做出優秀的產品,一旦需要應對較大的用戶規模,在維護基礎設施(IDC、帶寬、分布式存儲服務)的時候就被拖垮了,生產力驟然下降,除非你迅速變成一家大而臃腫的公司,可到了那時,創新能力可能已經消失殆盡。
所以,Google、Amazon 的大爺們,想辦法進來吧,把你們最好的服務提供給中國,像 IBM、Oracle那樣占據中國市場,創業者們更需要你們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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