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世界從來不乏“諜影重重”的戲碼。
商業秘密保護除了企業的自主意識與自律,更需要法律環境的“他律”。美國等國家早就有專門的商業秘密法。就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金龍精密銅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長杰就遞交了建議制定“商業秘密保護法”的議案。
他所在企業也被競爭對手作為全球最大的精密銅管生產企業,李長杰所在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套生產技術,但在2005年江西耐樂公司通過利誘涉密的多名技術人員的方式,得到其全套保密技術使用。
盡管經過8年的漫長等待,金龍銅管去年終于得到了獲賠40萬的判決結果,但在李長杰看來,商業秘密被侵犯不是金龍銅管一家公司面臨的問題,如果企業之間都這樣偷竊或抄襲他人的技術,而法律又判決不重,沒有企業還愿意在創新方面投入。
諜影出沒
被疑竊取一款公司還未推出的HTC Sense 6.0的UI接口程序等重大商業機密,臺灣手機生產商宏達國際(HTC)首席設計師簡志霖、設計部處長吳建宏等正在一場訴訟中糾纏,去年底被臺北地方檢查總署正式認定涉嫌竊取商業機密等罪名,一旦指控罪名成立,他們或將會面臨高達10年的監禁。
其實,不少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遇到過商業秘密泄露的困擾,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隨著經濟發展和商業競爭日益激烈,中國企業間關于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也更加突出,這一方面是因為企業的法律意識增強,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商業秘密越來越值錢。
企業最怕的是,離職員工,特別曾在銷售崗位的離職員工,帶走了公司重要客戶。
離開“老東家”就該閉嘴,甚至清除“老東家”的重要客戶與資料記憶,珠海賽納公司原高管余宏(化名)等4人,現在才深刻明白這樣的職場規則恐怕有點晚了,不僅斷送了職業生涯,更讓自己身陷囹圄。
2011年余等人離開“老東家”后,利用其掌握的信息,幫助“新東家”有針對性地制定了部分產品的美國、歐洲價格體系,向原屬于“老東家”的11個國外客戶銷售了相同型號的產品。
“一些企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是侵犯商業秘密的重要原因。”北京華泰律師事務所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專家王科峰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企業如果用正常的研發途徑,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的研發資金,研發的過程不但漫長還面臨失敗的風險;開拓新客戶,也需要時間和精力,于是就想到通過高薪挖“角”競爭公司的研發或營銷人員,有的甚至是賄賂競爭對手公司員工,來獲取商業秘密,走捷徑。
去年底,因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上述4位高管及其新東家江西億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中山沃德打印機設備有限公司,前者被判刑2至6年,后者被判處罰金共3560萬元,這使得該案成為中國最大規模的經營信息類商業秘密案。
王科峰說,企業的商業秘密既包括企業技術類信息的秘密,比如生產工藝、核心設備參數、設計方案、產品配方、制作工藝等;又包括經營信息類秘密,如客戶名單、產品價格體系構成、銷售渠道、貨源情報、管理訣竅、經營策略等。
他注意到,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也沒有足夠的重視也是被侵犯的重要原因。由于中國的大部分企業還是以產品為核心競爭力的階段,更加重視產品本身和后期的市場營銷,有的企業在前端研發和知識產權的保護上雖然也投入精力,但在相關研發投入、市場份額、第三方的市場前景分析等與商業秘密相關的數據證據保存與維護上沒有特別重視,也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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