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了,在潘亞文身上已能看出一些明顯的變化:當年吃不飽飯的赤腳小子,如今已是日進斗金的億萬富翁。不過,在潘亞文看來,最大的變化體現在稱謂上。20多年前,他是一名“投機倒把分子”;今天,無論走到哪里,他都被稱為“企業家”。 潘亞文,北京中奧聯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企業家、慈善家,“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
“投機倒把”是指利用時機,以囤積居奇、買空賣空、摻雜作假、操縱物價等手段牟取暴利。1985年,16歲的福建莆田漁家子弟潘亞文頭一回來到北京,就是這么起步的。
這個小學四年級就輟學、只會講莆田話的少年,從推銷員做起,出售建筑安全網和花盆。每天,他乘312路公共汽車在北京城里穿梭,聽著售票員的報站聲學會了普通話,也賺了第一筆錢。
1年多后,他不滿足于花盆的利潤,到長白山上批發制造花盆的木料板材。再后來,他直接購入當地滯銷的木材,銷往全國。
倒來倒去,他發了財。
然而,他的致富,并未受到人們尊重。“人家叫你小商小販,看不起你。”去一些國有單位談生意,他看到門前拉著橫幅,上書:“小商小販禁止入內。”
始于1978年的改革開放,讓“經濟”成了關鍵詞語。但人們最初對財富的追求是小心翼翼的。“這個不讓開,那個不讓開,很多領域你進不去。”潘亞文說,“現在的空間大多了。”
1979年開始實施的《刑法》,明確設立“投機倒把罪”。但是,做了什么才算“投機倒把”,卻沒多少人知道。它被稱為“口袋罪名”,一些難以界定的罪行,統統往里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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