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埃利亞斯和他最好的朋友約翰·劉易斯(John Lewis)在密西西比大學讀大四的時候決定賣美發沙龍的請柬給大一大二的學妹賺點零花錢。但他們的“戰略決策”有個問題:學妹們總開空頭支票。最初,威廉和約翰只是他們自己的托收代理人,后來他們靈光一現,覺得可以幫那些飽受空頭支票折磨的企業收賬。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兩個大四的孩子太天真了,以為自己“發明”了一個行業。他們成立的“劃時代意義的”公司Security Check逐漸發展壯大,等到24歲的時候,他們意識到自己所占據的不過是龐大市場的一隅,這時候他們在賺取自己眼中的巨額財富。
為了擴張,約翰、威廉姆三世和老威廉姆·埃利亞斯很快成立了兩家新企業:Security Card Services和Security Credit Services,然后在2008年將當時已成美國第四大支票托收公司的Security Credit Services賣給了一家私募公司。據威廉說,盡管工作的時候父子之間仍有些摩擦,但由于他曾與這位合伙人約法三章,兩人的關系較為平穩。他曾經告訴父親:“爸,朝九晚五的時候,我們是合伙人。下班以后你隨便怎么管教我。”這樣做很有效。靜修期間,我有幸見到了威廉的父親和約翰,顯然三人是最好的伙伴,而不是兩個孩子被一個長輩指揮著干活。
當我開始研究威廉及其兩位合伙人(最好的朋友+父親)相處如此和諧的經驗是否在其他人身上有效時,我發現,子女創立企業后邀請父母加盟已經成為一種趨勢。最顯著的例子要屬比爾·蓋茨雇傭自己的父親成為管理數十億美元資金的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的聯席主席。比爾·蓋茨和其他效仿者之所以這么做,有兩個原因:
1.受雇于子女的父母并不是來坐鎮公司,指揮子女的,而是為企業決策提供睿智的判斷,使經營業績如虎添翼。
2.最重要的是,雇傭父母或與之合伙的子女可以對這個“新來的人”完全放心。正如我在埃利亞斯的公司中所看到的那樣,與父母共事的創始人對父母的信任或許是任何人都無法相比的。
父母在子女創建的家族企業中為子女工作或與之合伙還可以避免一個由長輩創建的家族企業中常見的問題:過度保護。我有一個家族企業客戶,由于創始人的身體原因,公司的大小事務幾乎都由兒子做主,老一輩想管也有心無力了。我雖然是為了處理股權人(CEO及其兄弟)之間的糾紛而被招進公司,但很快就受到了提拔,成了深受CEO信賴的顧問。上一次去公司的時候,顧客說了一席話,很好地總結了子女雇傭父母的家族企業模式的好處:“史蒂夫(我的客戶說道),“真的很感謝你為公司做的一切;你能在我左右,幫我鑒定職員、評估他們的性格和動機,這真的非常寶貴。不久前,我意識到,打我小時候穿褲衩那陣,父親就為我做了很多,如今他病了,你為我做的正是他曾經做過的一切……我一生中太輕信別人,但在我小的時候,父親就幫我把粗魯的、別有用心的人從好人中挑了出去。恕我冒犯,如果父親身體依然健康,我會讓你們兩個花白胡子的老人分工合作的。”
我一點也沒覺得受到冒犯,反而有點受寵若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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