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創業公司有很多有才華的工程師,但是在其他方面投入的資源不夠。小規模的“收購雇傭(acqui-hire)”交易(大概低于1000萬美元)通常被認為不過是稀有的頂級人才在簽雇傭合約而已,細節不為外人所知且數額不小;大一點規模的交易往往則是“收購和組建(buy vs. build)”戰略的一部分,大公司不僅可以挑選已經過考驗的團隊,而且能獲得市場承認的產品,甚至是對其研發計劃至關重要的產品。
在創業公司只有“團隊”或者“團隊和技術”的背景下,許多以退出為目的收購交易最終以失敗告終。“退出交易”失敗的原因有許多,本文列出筆者在創業團隊中目睹的最常見的五個:
一、重要的人——創始人、關鍵雇員(比如:核心工程師)或投資人——不支持“早期”退出交易
首要問題是:你的核心開發人員/技術人才或其他聯合創始人是否準備繼續花時間精力在公司的技術和業務上面?最重要的是,是否愿意在收購完成后與新東家通力合作?在早期退出交易案例中,收購方通常將所收購公司的創始人、開發人員和戰略團隊視為“必須保留”的一部分。
二、公司的“知識產權”沒搞定
在創業時,公司應該擁有創始人“貢獻給”該公司的任何科技的知識產權,均需要有效且經過審核的轉讓協議。簽署的協議會將之后在公司工作中獲得的知識產權與目前和過去的創始人分開(比如,發明轉讓協議和保密條款)。你的團隊還必須要從獨立合同工那里獲得類似的協議;沒有特別轉讓的說明文字,合同工通常會保留大部分知識產權所有權。同樣重要的是留存一份第三方保密協議的紀錄,許多科技公司用電腦軟件來做這件事。
最好的情況:在公司知識產權方面對收購方沒什么需要披露的,或者即使有一些要披露的內容,也能給出周全的解釋。
最壞的情況:在盡職調查中,收購方發現創業公司方面尚未知曉的重大問題。
對于許多互聯網和移動公司來說,科技就是代碼,可能不大會去注冊專利,或者就算申請了進展也不理想,在早期退出交易中沒有什么價值。所以大部分處于早期的創業公司在處理知識產權時主要依靠商業秘密和版權保護。基于這一點,收購方會希望說明檔案完備的軟件代碼能夠整合進入收購方自己的技術當中,并為收購方的技術團隊所采用,同時希望創業公司的開發者能夠遵照本國的知識產權協議(開源、自由軟件、公共版權等等)。注意自由軟件和開源軟件常常引發最多的擔憂,因為協議條款比較復雜,定義寬松的文檔有潛在風險,對于大型收購企業來說是“交易終結者(show stopper)”。
類似的,對于一家網絡公司的業務來說,數據隱私、流程處理、安全措施和政策等方面的工作就緒也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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