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這句話是一個“陳述句”。人做事,可以分為主動或者被動。自己想做的事兒,會主動去做;被要求做的事情,一方面可能有所抗拒,另外一方面,也不可能盡力。只有自己想做的事兒,才會真的盡力。把一件事而做成的前提之一就是“用心琢磨”——如果這事兒是別人要求做的,人通常情況下會更多琢磨“如何達到要求(最好不多也不少)”,而不是真去琢磨“如何才能做到最好”。
另外一方面,“人只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是一句慨嘆。一個人想做的事情,大致又可分為兩種,“可行的與不可行的”,抑或“一般可行的或者更為可行的”——總而言之,有好壞之分。很多不可行的事情,對一些人來說,感覺是可行的,很多一般的事情,對一些人來說,感覺是最好的……只是感覺而已,不見的是事實。然而,很多人只相信自己的感覺,即便在有人嘗試著為他把所有可能性都理順以便仔細衡量的時候。
現在問題來了:“跟著感覺走”究竟與賭博有多大區別呢?對大部分來說,脫離感覺、經驗的局限,難度太大了,于是,一生只不過是在撞大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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