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創業之初,如果只有一個股東,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00%擁有股權。如果是2個或以上股東一起成立有限責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盡量避免 50%:50%,3人盡量避免33%:33%:34%。2名以上股東的公司,要對公司具有絕對的控制權,那么持股比例需要超過2/3。
對于中早期的企業來說,創始人在公司成長過程中扮演著很多角色,最重要的角色通常是決策者,當公司面臨這樣那樣的問題時,創始人來決定一個團隊的力量往哪用,怎么用,帶領團隊同舟共濟,渡過難關。我們可以說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決定著公司發展的方向和成長速度。
對于具有快速成長潛力的企業來說,合適的投資人加入是讓企業加速騰飛的強勁動力,但投資人作為公司股東進入公司之后,創始人如何平衡和CYE投資人之間的權利的分配,如何在融資之后還對公司具有強有力的控制權,有時候取決于創始人在企業成立之初的各種決策,也取決于融資談判過程中與投資人的各種約定


圖一圖二是對“傳統投資”和“創投模式”的對比,“傳統投資”模式我們可以理解為股東出錢,按現有公司出資比例持股,以獲得公司分紅為目的,創始人控制權受投資人占股比例影響;“創投模式”是投資人出大錢占小股,以公司股票巨額增值溢價轉讓為目的,公司創始人仍然是公司大股東,對公司具有控制權。
比如一個創業者成立一家互聯網公司,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傳統投資”,投資人投入50萬,占股50%,每年分得利潤的50%。
“創投模式”,投資人投入100萬,會按照公司固定資產、商譽、業務模式創新、創始團隊的管理才能等來估值,如果公司估值800萬,則投資人占股12.5%。投資人的收益具有風險性,如果公司經營的好,3年后公司估值達到1億人民幣,投資人股權值1250萬,翻了12.5倍。
如果我們把養孩子看成投資的話,在孩子早年的教育投入,使得孩子在10年或者20年之后有好的工作和發展,那么投資人(父母)的投資回報是豐厚的,孩子本身也會覺得收獲很大。只不過對孩子的投資不能像對公司投資那么量化計算。
基于“創投模式”的公司控制權主要是對創始人來說的,由于投資人進入而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其實損害的是創業者和投資人雙方的利益,如何保護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呢?主要有三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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