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大家都喜歡把存在于街邊或社區的經營組合面較寬的小百貨商店或只經營某種商品的小店稱之為門市。文中闡述的門市均以人們的習慣為標準。
自出現一百多年來,門市這種零售商業形式得到了迅速發展,于20世紀中期達到頂峰。現如今,由于同行間的競爭日趨激烈,超市、便利店的沖擊,以及門市本身方面的一些原因,其漸漸地已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要,有的已經被消費者冷落、拋棄。門市應該怎樣做才能改變不吸引人的局面呢?下面,我就針對這個問題談一下我的看法。
一、以人為本
人是企業、社會發展的基礎,門市的發展離不開“人”。如果一個門市能把尊重“人”、“以人為本”當作比追求利益更重要的事去做,其不吸引人的局面將會大有改觀。這個“人”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前去購物的顧客,一是過往行人。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買東西從不去樓下的門市。事情是這樣的:去年8月中旬,我到這個門市部買東西,當時,這個門市的主人正坐在門口的太陽傘下與幾個人打麻將。我從牌攤邊走過時,向他們微笑著說了一句“我買點東西”,但他們只顧打牌,沒有一個人理我。我以為他們會馬上就好,于是就在店里等。店內連個電扇都沒有,又燥又熱。等了兩分鐘,見他們還是無動于衷,就耐不住性子朝門口扔了一句:“給我取袋鹽!”店主似是聽見了我的聲音,抬頭說了一句“稍等一會。”又興致勃勃地壘起長城來。我見他那么專注,就不忍心再打攪他,整理了一下心情,雄赳赳氣昂昂地走出了店門。從此以后,就再也沒進這家店買過東西。
我們在去門市買東西時,還不乏遇到過這樣的現象:店主的小孩做了一些讓他的父(母)覺得不好的事情,他父(母)就朝孩子叫嚷,訓斥半天,你站也不是,走也不是,還得站在一旁陪笑;有的店主更過火,大概是由于事務繁忙的緣故,他們無暇顧及小孩的吃喝拉撒,竟讓他的小孩站在門口,毫不張揚地在顧顧客面前“方便”,小孩是小孩,大人也是小孩?前不久,我在報紙上看到了這么一條新聞,一女狀告一門市老板,理由是此老板讓他的男孩當著這位女顧客的面“方便”,這位女顧客感覺受到了侮辱,于是提起了訴訟。
門市不尊重前去購物的顧客,就很難讓這些消費者重復購買,所以門前自然也就冷冷清清了。
門市如果想吸引消費者或更多的消費者,在尊重購物的顧客的同時,還要尊重從門市門口過往的行人,關心他們,幫助他們,建立起良好的口碑,樹立自己的形象,到時就不怕自己不吸引顧客,更不怕自己沒有顧客。
我搬家以前住的那個地方,胡同口有家小商店,就賣一些糖、煙、酒、水果及一些常見的日用品,種類較多。店主是一個六十多歲的大爺,大概是由于年長的緣故吧,他非常樂善好施。遇到想買冰淇淋的過路人,他會給他們倒點茶解渴,口上還不住地說:“越吃冰淇淋越渴,相比較還是茶水解渴。”遇到大熱天從門口過的人,特別是外地人,他都會喊他們到自己的太陽傘下涼快涼快,歇歇再走。但并不是每個人都會了解他的心意,他從未怪過他們。他經常對我說“現在的人都上當上怕了”。因為他常常不計個人得失,幫助別人,在我們那一片聲譽很高,生意很紅火,有的人甚至冒著雨從大老遠跑到他這兒買東西,問及他們,都說“張老實在,人好,我們在他這兒買東西放心”。那些受過他特殊待遇的人如果有空,都會到他那兒做一會兒,聊聊家常,談談風土人情,我搬家后,還時常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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