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立法應盡快完善
無營業執照經營成了網店經營普遍存在的一個現象。北京新規的制訂和實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希望規范網店經營的這個問題。但自8月1日北京網店新規實施以來,首日就遇到無人辦照的尷尬,目前辦照的人也不多,更未曾聽說有店主因為沒有辦執照就被查處的事情。肇慶網店被查處在這個敏感時期多少有點讓人驚訝,更懷疑其背后的意義所在。
不過對于網友懷疑當地工商局是否在被取消“個體工商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后開始謀求新的收費渠道,古陽光予以否認,他強調,雖然取消收費,但前三年,他們的收入還是由國家財政負責發放的。三年后,才自負盈虧。他們從沒有想過要通過這樣查處網店來收費,也沒有打算要全面普查肇慶網店無執照經營的問題。他表示:“只是由于有人投訴了,我們得有行動。”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互聯網的立法幾乎還是一片空白,雖然有很多類似《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章制度,但這些都遠遠難以應付發展飛速的互聯網。正望咨詢總裁、著名互聯網專家呂伯望也表示:“我國的網絡立法還遠遠落后于互聯網的發展。”
而肇慶網店被處罰的法律依據就是我國2003年施行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但是呂伯望對該法律是否對互聯網有效表示很大的懷疑。他指出,當時的第370號令出臺,還沒有考慮到互聯網這一特殊的領域。
另外,他告訴記者:“如果國務院令第370號對互聯網還是有效的話,那么北京網店新規的出臺就毫無意義了。”他提出,如果《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與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是沖突的,那就更應該考慮對《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做出適當的修改了。
“對于互聯網這樣一個新的天地,新的東西,原來的法律是不適用的。而且就目前在我們國家而言,現行的法律條文也沒有直接說拿來管轄互聯網的。就比如說我們常見的互聯網上出現的盜版問題,在查處和懲罰上,也不是直接用原來的法律條文來處罰的,而是首先要對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解釋之后才能采用的。”呂伯望表示說。
呂伯望提出建議說:“我國的立法應盡快趕上互聯網的步伐。”他認為,只有互聯網的立法盡快完善,互聯網上出現的各種行為才能得以規范化,從而查處各種違法行為才能真正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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