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輝煌研究部經理林毓群認為,東莞本土的消費者,包括投資和自住客出現“斷供”幾率都是比較小的。他指出,即便目前東莞房價持續下調,其價格也只不過是跌回一年之前的價格,蒸發的只是虛高的泡沫,一年之前購買的房屋,并不存在負資產問題。“就算是在樓市泡沫最高時購房的那一批人,在2007年10月以后,其房屋需要支付4成首付,房價下跌1/3,房屋至少還有一成首付,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斷供的幾率就會比較小。”
東莞高田地產策劃經理葉子震表示,對于這次塘廈出現的“斷供”現象,主要是業主對開發商的不滿,屬個別現象,對東莞樓市并沒有影響,不會帶來骨牌效應。但同時他也強調說,“斷供”現象對消費者來講,負面影響是比較大的。尤其是對中高收入者來說,因為“斷供”使他們的生活發生質的改變。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更會延伸成金融危機。
市民
最大受害者還是買房者
斷供’說到底最大的受害者還是業主,供了那么長時間,花費了那么多錢,斷供就相當于之前的付出打了水漂。”郭女士是一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對于這次塘廈鎮麗駿豪庭出現的“斷供”事件,她很為業主打抱不平,同時也表示理解,“畢竟現在經濟不景氣,賺錢不容易”。
記者咨詢了有關律師。業主斷供,一般來講違反了與銀行簽訂的借貸或者按揭合同,構成違約,經銀行通知仍不履行的,銀行有權依法申請拍賣并優先取得拖欠費用;拍賣款不足以還貸款的部分,債務關系仍然在,銀行可以追討,而且也會在自己的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同時,如果是一手樓的斷供,開發商也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通常都是開發商將房屋回購,還清銀行款項。
目前市場下,對于銀行來說,房地產貸款仍然是優質資產,金融風險不大,拍賣業主的房產后損失很小。而開發商在斷供中的責任也是微不足道,中原地產研究部經理車德銳說,“影響最大的還是業主,斷供的方式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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