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曾欲輕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一天天過去,恐懼慢慢填充了黃靜回憶的空間。“那里沒有人相信我,都認為我是敲詐華碩的人,甚至勸我認罪。”慢慢的,黃靜意識到,自己可能要在看守所,甚至監獄待上很長一段時間。
黃靜說,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在發呆。她很想給媽媽寫信,可是在看守所中,給家人的信里只能有要錢和衣物的內容,其它一概不能提及。曾經,黃靜想選擇輕生,但當她想到一定要給自己一個說法時,便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出去一定要告他們。”靠著這個信念,黃靜走了過來。
黃靜的另一個支柱是母親。10月22日,記者來到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這位曾經的軍人,自始至終都表現出一份堅定。龍女士告訴記者,2006年3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工作的她,突然發現女兒失蹤。直到聽說女兒因涉嫌敲詐華碩被警方抓了后,她的心才平靜了下來。“當時黃靜的學校、朋友都沒有了女兒的消息,我每天都怕她會出事。收到公安機關送來的逮捕證后,我反而心里踏實了,至少我知道我的女兒還活著。”
始終堅信女兒不會犯罪的龍女士,為黃靜聘請了律師,并且在每周固定的時間為女兒送去營養品。“女兒從小沒受過什么苦,我當時每天都怕她會出事……”說到這里,一貫冷靜的母親眼睛中泛出淚光。
之后的10個月里,黃靜的律師多次與此案的承辦人交流意見,提出了黃靜并非詐騙,最多只是維權過當的觀點。而在海淀檢察院的細致偵查中,此事也逐漸出現了轉機。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在苦苦等候了10個月后,黃靜終于和媽媽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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