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昌智表示,改變這種局面需要從兩方面努力:
首先,落實行業準入等相關政策,實現市場公平競爭。應切實落實“非公經濟36條”中相關的行業準入政策,除國家明確禁入的領域外,其他行業都應逐步對民資開放,對外資開放的行業,要堅定不移地對民資開放;要不斷健全和完善有利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法律環境,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提供完備的法律保障;應著力建設國家創新政策體系,對中小企業的高新技術研發、技術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市場開拓給予大力扶持;建立中小企業的科技開發準備金制度,允許有科技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按其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開發基金,以彌補企業在科技開發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和造成的損失。陳昌智稱,近期還應加大法律扶持力度,幫助中小企業應付國外貨款拖欠的有關訴訟。
其次是制定和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產業升級的稅收政策。
給予金融服務支持
陳昌智指出,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比重只有10%左右,80%中小企業的流動資金得不到滿足。與此同時,我國不少地區缺乏與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特點相適應的貸款擔保或保險的機制,而政府設立的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的規模較小,多層次資本市場需要進一步完善,這些都制約了中小企業的新產品研發和快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