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租賃期滿或將續租
廣藥王老吉“借船出海”也好,主動參與競爭也好,都不會使行業在短期內產生明顯的“變局”。但是,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權的歸屬問題,卻是真正能影響未來涼茶行業格局,甚至產生“突變”的因素。
關于加多寶租賃廣藥集團“王老吉”商標的事,已成為業內敏感而又眾所周知的秘密。但其背后的利益關系和影響,公眾卻無從知曉。
所謂眾所周知,指的是:1997年春,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與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合同規定鴻道集團有限公司自1997年取得了獨家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紅色紙包裝及紅色鐵罐裝涼茶飲料的使用權,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為15年,后于2001年續簽合同,有效期共計20年。
問題正出在續簽合同上。據報道,2001年,香港鴻道集團為了能夠與廣州醫藥集團續簽“王老吉”商標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給了廣州醫藥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2005年以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300萬元港幣。如果在法律上認定李益民簽署的合同無效,那么商標租期至2012年1月1日起應收歸廣藥集團。 本新聞共 6頁,當前在第 5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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