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保公司賠款預估
然而,即便是這樣一個在國內市場已屬“理想”的費率,參加共保的保險公司依舊難以在國際市場完成臨分步驟。
“即便臨分費率達到1%,國際再保商也會要求附加500萬的免賠條件。”某保險公司再保部人士說,“此外,上海那次事故之后,國內的地鐵項目更難分出了。”
2003年7月1日,上海軌道交通4號線越江隧道區間安全聯絡通道-旁通道工程施工作業面土造江水與流沙涌入,引起周邊地面沉降、3棟建筑物嚴重傾斜、黃浦江防汛墻局部塌陷,共保此項目的4家公司在僅收取1750萬元保費的情況下最終賠付超過7億元。
于是,是次杭州一號線項目的近9000萬保費,除去少部分以乘數分保的形式分給中再公司外,其余部分均被自留于各家公司手中。知情人士表示,由于無法分出,是次工程險設定了每次事故賠償上限,如物質損害的單次賠償上限為10億元。
按來自不同承保公司的相關人士預估,是次杭州事故的損失將遠小于上海的事故,剔除路面塌陷的約200萬元免賠額,保險公司最終承擔的賠付額最多將達到5000萬元。按與中再之間約20%的分保乘數計算,承保份額較大的人保、平安和太保最終買單的金額分別將達到約1600萬元、800萬元和800萬元。 本新聞共 6頁,當前在第 3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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