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下一年預算的額度要由本年度收支情況決定,那么如果今年的預算資金花不完,明年的預算有可能因此被核減;而且本年度的結余也不能留作下一年使用,必須上繳財政;而錢花不完,又會被扣上“辦事不利”的帽子,所以政府部門會有一種“不花白不花”的心理。
而西方國家則大多會采用“零基預算”,既在編制預算時,不考慮以往的收支情況,而是以所有的預算支出為零作為出發點,一切從實際需要與可能出發,逐項審議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內容及其開支是否合理。
人大對預算報告的審核缺乏實質性,令財政預算存在水分 (1)審批時間大大落后于預算年度,留給人大審核的時間很少
我國一直實行歷年制預算年度(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而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要待3月份以后舉行的各級人代會后才能獲得審批,這就令審批時間大大落后于預算年度。這不僅令財政預算的執行落后于預算年度,也影響了人大對預算的審核。
因為審批本來就落后于預算年度,所以留給人大審核的時間其實很短。各級人代會每年只召開一次大會,全國人代會會期也只有15天左右,省級人代會會期7天左右,縣級人代會會期3至4天左右。會議期間用于審議預算的時間,全國人代會1天左右,省、市級人代會只有半天左右,縣級人代會審議預算的時間只能用小時來計算。如此倉促的時間內,要想認真、逐項地審議預算很難做到,只能流于形式。
(2) 財政預算項目不夠詳細,人大也缺少專業的審查組織
每年的財政預算報告需要經過人大審批后才能付諸實踐,但是因為上交人大的報告比較虛泛,只匯報功能和總量,沒有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項目,令人大的審查缺乏實質性。
同時,雖然目前各級人大都有專門的預算委員會,但是考慮到政府預算審查的專業性和復雜性,需要專家的審查人員,應該建立專門的專家委員會。
既然下一年預算的額度要由本年度收支情況決定,那么如果今年的預算資金花不完,明年的預算有可能因此被核減。 政府“花錢”應以節約為原則,將財政盈余還富于民 政府財政政策的目標,不能只以“花錢”為主,事實上,近年來依靠政府支出拉動經濟的凱恩斯主義,已經被證明具有諸多弊端,例如通脹、高額政府債務和高稅收等等。而考核預算執行情況的標準,也不能以“花光錢”為主,真實的支出情況,不能用一個機械的指標來衡量;一個科學而透明預算機制、一個對納稅人負責的政府,應該以“財政盈余”為普遍追求。
從近年來政府高速增長的財政收入來看,是具備獲得財政盈余的可能的,而在目前這種“國富民窮”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將財政盈余分給全民,以減輕民眾生活負擔。新加坡、香港等政府都曾將財政盈余為全民發“紅包”。
2008年上海市兩會上,該市政協委員刑普曾提交了《建議研究全國人民每人發放1000元以分享財政收入高增長的提案》,這個建議的民意呼聲很高,但是未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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