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中國是日本名列前茅的大出口市場,2011年中國自日本進口高達1946億美元,即使按日方統計數據,當年對華出口也已占其出口總額的19.7%;因此,抵制日貨進口、特別是有選擇地抵制親極右勢力的日本企業產品,能夠對日本造成較大殺傷力。
但這種抵制主要應當集中于日本消費品,特別是有選擇地抵制其控股股東、高管反華親極右勢力的日本企業產品,不宜盲目抵制日本中間投入品和生產設備,除非國內和國際市場上有合適的替代貨源,以免誤傷我們自身。
貨物貿易出口。在這個方向上我們可做的不多,因為我們對日出口絕大多數產品可替代性較高,限制對日出口等于是向競爭對手拱手讓出市場,給正經歷出口困境的企業火上澆油。
在2011年對日出口總額1483億美元中,最大的4個項目依次是:機電、音像設備及其零件、附件,540億美元;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263億美元;賤金屬及其制品,102億美元;雜項制品,79億美元。
稀土這種中國控制國際市場較大份額的戰略資源,是最合適的限制對日出口產品。
服務貿易。最合適的突破口是減少赴日旅游。我國出境旅游增長極為迅猛,備受各國重視。2006—2011年間,我國居民出境人數從3452.4萬人次上升至7025萬人次,其中因私出境人數從2879.9萬人次上升至6412萬人次;在《2011年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上,旅游服務支出已從上年的548.80億美元猛增至725.85億美元。減少赴日旅游,對日本旅游及相關產業打擊較大。
外商直接投資。抵制期間,中國企業在選擇合資伙伴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非日本合作伙伴。但除非中日矛盾極度激化,否則政府不宜直接明令對日資實施額外的市場準入限制。
對日經濟制裁的五大原則
中國無疑應當堅持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但能戰方能言和,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必須時刻保持斗爭的準備和勇氣,而經濟制裁手段無論如何比真槍實彈的戰爭要溫和得多。
在這類爭端決策中,中國無需顧忌什么“世貿規則”之類而自我束縛(盡管我們應該而且可以利用“世貿規則”之類的旗號以占據“道義制高點”和話語權)。“世貿規則”是為和平相處的國家間調整經貿關系用的,對于敵對的國家間關系,“世貿規則”就只不過是空氣。
我們永遠都應該尊重、平等對待一切愿意與我國和睦相處的國家及其國民,但作為大國國民,我們需要記住,在現實生活中主導制定國際規則的是大國。
盡管如此,中國仍然需要時刻牢記,無論我們經濟發展到了何等水平,我們的政治、經濟乃至軍事資源都是有限的,必須用在效益最大的地方,容不得浪費,而且必須防備始料不及的副作用。因此,盡管我們應該積極思考、探索如何運用經濟制裁手段,但我們不能濫用這一工具。
在這方面,我們需要汲取美國的教訓。美國是20世紀以來全世界使用包括出口管制在內經濟制裁手段最多的國家。在1914—1990年間的116起國際經濟制裁中,美國主導的就有77起;在冷戰結束后至2007年新增的80多起制裁案例中,美國參與的就超過60起,涉及全世界一半以上人口。
濫用貿易制裁工具令美國蒙受了多方面損失,不僅冷戰后經濟制裁頻發與西方標榜的“民主自由的勝利”背道而馳,把一半以上的世界人口打成經濟制裁受害者,更嚴重違反基本的人道主義精神,嚴重損害美國自我標榜的道義形象“軟實力”,而且實質上將美國自己放逐于許多有利可圖的市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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