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不良貸款“雙升”的風險,中國監管部門已開始加大處置金融業不良資產的力度.兩位熟悉情況的消息人士周一向路透表示,中國財政部聯合銀監會近日已下發通知,明確各省可成立地區性的資產管理公司,負責收購處置當地的金融機構產生的不良貸款。
接近財政部人士稱,這一通知是去年財政部、銀監會2月為盤活金融企業不良資產出臺《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的補充,明確了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收購的范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政府設立或者授權的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允許收購本地區域的金融企業的不良資產,而AMC(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則收購的是全國性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上述人士稱。
一位國有大行資產保全部人士對路透表示,四大國有銀行在內的上市銀行已經過了數次政策性剝離不良資產,但商業化轉讓不良資產的路徑并不明確,各地方的城商行、農商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轉讓基本是自主性采用拍賣、變賣、協議轉讓等方式處置.2006年以后,商業銀行不再大規模向資產公司出售不良資產,目前四大AMC的不良資產存量已不多。
“這次出臺的通知就是明確各地的資產管理或經營公司的資質認可條件,各省市政府可以新設或授權資產管理公司參與銀行不良資產批量轉讓了,來推動銀行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置速度。”另一位監管層人士表示。
中國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直屬國務院的資產管理公司--長城、信達、華融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對應負責解決中國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不良資產的問題。
中國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末,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0.98%,雖與年初持平,但已較去年第三季度末的0.95%上升了0.03個百分點.銀行業的不良率在去年第三季度首現反彈,第一季度末、第二季度末、第三季度末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0.94%、0.94%和0.95%。
中國東方AMC《2012:中國金融不良資產市場調查報告》顯示,2012年商業銀行新增不良貸款規模將同比增長10%以內,由于受新巴塞爾協議約束影響,商業銀行在對資本充足率有更高要求的情況下,對不良貸款處置的緊迫性明顯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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