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能否松綁創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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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9-23 9:42:17 來源:
作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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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型企業是緩解或解決我國嚴峻就業問題的重要出路之一。在我國,就業問題依然非常突出,農村尚有1.7億人口事實上處于失業狀態或潛在失業狀態,有515萬的企業下崗工人……而這些都沒有納入《勞動合同法》的保護范圍,相反因為《勞動合同法》的原因,使他們就業面臨更大的壓力。而創業型企業雖然就業規模小,但龐大的企業數量,可以大量地吸收剩余勞動力。
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法》在創業型企業實施貫徹是最難的。創新型企業自創業之初,關注在技術、產品、市場、客戶等經營層面,體系、制度、機制、文化的規范等管理層面往往無法關注。企業草創階段,企業沒有人力資源部,沒有專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沒有職代會和工會,沒有規范的招聘、培訓、考核、薪酬、福利保險制度與體系(其實許多也沒有必要),沒有系統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沒有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規范,諸多創業型企業是無法做到的……不是不愿為之,而是不能為之。
如果讓創業型企業自創業開始,就面臨著《勞動合同法》對勞動關系的嚴格規范,與現存企業相比,這本身就意味著不公平。給予創業型公司豁免《勞動合同法》的權利,既符合《勞動合同法》立法精神和立法宗旨,也更有利于創業型公司的生存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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